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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牟定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整改工作见成效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2009年下半年以来,牟定县把进一步以完善家庭经营承包作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要工作,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落。全县累计召开整改会议170场次,制订整改方案95个,抽调人员501人,落实村组整改措施846条,整改宗地1041宗,重新均山2208起,政策纠错244起,签订公益林管护责任合同1.6万份。通过整改,全县新增宗地0.98万宗,新增林权证0.92万本;集体林均山到户面积由整改前的68.42万亩增加到138.42万亩,集体林均山到户率由46.1%提高到93%;集体商品林均山到户面积由整改前的60.77万亩增加到整改后的75.29万亩,集体商品林均山到户率由71%提高到88.3%;集体统一管理的林地由整改前的77.8万亩降到9.72万亩,集体统一管理林地比例由52%降至6.8%该县林改工作的成效进一步凸显: 一是明晰了产权,促进了林业产业发展。实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促进产业快速发展。2009年林业产业产值达到1.66亿元,比2006年增长72.9%。通过改革,充分调动了广大林农、社会各界投资林业的积极性,各种生产要素迅速向林业聚集,林业产业加速发展,造林大户、核桃种植专业村、桉树产业村、林下资源保护利用协会等不断涌现。 二是解放了生产力,提高了群众造林的积极性。全县涌现出一批营造林大户,参与桉树速丰林、特色经济林等林业建设。造林模式已初步形成个人、集体、私人企业等各类投资为主体造林的多元化格局。林改后,“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成为农民的自觉行动,群众科技意识明显增强,促进了林业发展。 三是激活了林业经营机制,加快了山区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按照“稳定体制,放活机制”的思路,积极引进和培育林业加工企业,开发山区优势资源,并鼓励本地企业、个体老板以联办或定向收购等形式建设原料林基地。部分企业纷纷投资购买荒山和低产低效商品林,积极建设原料林基地,既让广大林农增加了收益,又解决了加工企业有资金、有市场、无原料的问题,实现了双赢。 四是提高了林农参与护林防火积极性。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看好自家山、管好自家林”、“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成为农民的自觉行动。过去护林难、防火难的问题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得到逐步解决。 五是缓解了农村长期存在的矛盾纠纷,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在实施林改过程中,牟定县积极稳妥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认真排查纠纷,有效地化解或缓解了农村长期存在的矛盾,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六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民主法制化进程。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领导干部下村入户的时间比平时多了,干部与群众之间的感情增进了,干群关系更加融洽。通过林改,广大群众从关心自己当前和长远利益出发,认真学习政策、积极参与改革,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推动了农村民主法制建设进程。 (楚雄州林业局  杨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