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认为,在省委督查室的帮助指导和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省林业厅督查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白厅长和各位厅领导多次对加强督查工作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亲自督办,有力地推动了督查工作的开展。2006年,厅办公室共发出督查通知40期,向省委督查室报送《督查专报》16期,向厅领导反馈督办情况8期,办理厅领导批示事项536件,省委、省政府、国家林业的督办事项和厅领导的批示事项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为促进云南省林业改革发展、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会议强调,省委督查工作会议充分体现了省委对督查工作的重视,体现了省委求真务实的作风,林业厅机关和厅属各单位必须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推动林业各项工作全面发展。根据省委督查工作会议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省林业厅督查工作,厅党组提出了三项具体措施:
一、明确专职督查人员,建立督查工作网络。厅党组同意厅办公室增配1—2名工作人员,明确专人负责督查工作。同时,将在全省林业局长会上要求各州市林业局、厅属各单位均确定一名督查工作联络员,建立督查工作网络,夯实督查工作基础。
二、增强督查工作权威,提高督查工作质量。根据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的意见》精神,拟向省编办行文,要求对厅办公室督查岗位实行高配,请省编办增加一名厅机关副处级职数。
三、建立考核评比机制,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在厅党组与各处室、各单位签订的2007年目标责任制中进一步充实做好督查工作的内容,加大抓落实的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