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出实拳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的违法行为,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云南省林业厅2011年在全省范围开展了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各州市林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根据各自林木种苗工作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打击制售假劣种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其中一些州市成绩较为突出。一是保山市,截至11月底共调查211家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查处违法案件16起,案件类型涉及无证生产经营、生产经营许可证过期未更换仍生产经营林木种苗、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林木种苗等4类,涉案种子2199公斤、穗条12万条、一般造林苗木75.8万株、涉案实物价值约105.8万元。二是文山州,共检查执证生产经营户166户,查处种苗违法案件21起,出动宣传车80余次,电视宣传20余次,张贴标语2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43000余份。三是昆明市,分3个阶段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并与局政策法规处、市森林公安局、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共同组成检查组,对安宁、官渡、东川等县区专项执法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无证生产经营苗木的情况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四是德宏州,组织召开了专项行动推进会,安排部署专项行动工作,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方法、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和开展时间,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内苗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场所等开展专项检查,共抽调100人次、派出车辆30辆次,检查苗圃135家,共查处违法案件6起,其中无证无签生产经营4起、无证无签调运1起、许可证到期未换证1起,采取以宣传教育为主的方式,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云南省通过开展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进一步清理规范了全省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市场秩序,对无证生产经营林木种苗等违法行为给予了严厉打击,提高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保障城乡绿化造林和生态建设对种苗质量的要求,创造了良好的林木种苗流通环境。(省种苗站洪艺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