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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云南省级9个试点县林业用地面积3494.4万亩,占国土面积的64.7%,林改工作涉及9个州市,96个乡镇,1144个村委会,12542个村民小组,61.8万农户,244.1万农业人口。

试点县市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县市委书记、县市长为正副组长的林改领导小组,形成了州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林改的高位推动局面;各试点县市在省林业厅督导组的指导帮助下,制定县市、乡、村级实施方案;村民小组按照“一村一策”的要求,结合村组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经2/3以上村民代表通过后组织实施。建立了县市直接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机制;州市林业部门及时抽调393名技术人员支援试点县开展工作,实行处级干部挂钩乡镇负责制,试点县市共抽调林改工作人员6.1万人,基本做到每个村委会进驻一个林改工作组。

各试点县深入广泛宣传林改,对54.7万人进行了培训,让林改的各项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林改,支持林改,参与林改的良好舆论氛围。针对山林权属争议纠纷历史遗留问题多、时间长、情况复杂、调处难度大的实际,各地把山林权属纠纷调处作为林改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设立专门的调处机构,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协商解决”的原则积极开展调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共排查纠纷38406起,已调处34234起,调处率达89.1%。

截至目前,试点县市按村民小组统计,有改革任务的村民小组12542个,已完成和基本完成的村民小组10879个,占86.7%;按林地面积统计,应明晰产权面积1821.7万亩,已明晰产权面积1249.7万亩,产权明晰率68.6%。已明晰产权面积按经营形式统计,自留山经营535.9万亩;责任山经营168.2万亩;家庭承包经营197.8万亩;集体统一经营270.3万亩;流转经营19.7万亩;其它方式经营57.8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