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自然保护区通过加快建设和保护,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明显。一是国土生态安全得到了明显保障。目前,自然保护区已在六大流域形成保护网络,成为重要的流域生态屏障,不仅对云南,而且对江河下游省区或相关国家的生态建设、水源供给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保护区的建立,直接或间接地为流域内各大电站提供了优质的水资源和生态安全保障,为云南闻名遐迩的梯田文化提供了稳定的灌溉水源,促进了周边民族经济与文化的繁荣。二是建设“绿色经济强省”和“生态旅游大省”奠定了基础。各类自然保护区的建立正在为绿色经济强省做出了重要贡献,并呈现出更加美好的前景,同时自然保护区独特的景观多样性,成为云南省旅游的亮点。仅2006年,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的直接门票收入已超过3亿元,成为全省生态旅游的热点和亮点。三是在科普宣传和生态保护教育中的作用明显。云南省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保护区就与国内外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广泛的合作,建立了一批各具特色的教学实习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及研究基地。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确定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高黎贡山、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定为“云南省科普教育基地”,大围山保护区与云南大学和西南林学院共建教学实习基地。此外,还鼓励保护区立足自身的自然条件、建设设施和管理水平,面向不同层次的群体开展生态道德教育,普及自然科学知识,开展教学实习和开展科学研究。近2年来,自然保护区已接待国外观鸟、科考人员3000多人次,接待国内开展科学和教育学习人员6000多人次,开展学生生态保护教育人员近3万人次,在保护区接受生态环境保护教育的村民达60多万人次。四是种质资源和参照系统保护的特殊功能明显。全省有105个主要的森林类型里蕴藏着高等植物17000多种和1360余种陆生野生脊椎动物,分别占全国总数的62.9%和58.2%。在我国公布的402种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257种(类)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中,云南省各有215种和124种(类),分别占总数的63.9%和48.2%。已建立的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有效保护了云南的自然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使全省90%以上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得到有效保护,同时自然保护区内保存了典型的自然生态系统,为恢复破坏生态提供了参照。(陈绍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