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县实行森林防火公示制度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面对今冬明春的异常干旱气候、严峻森林防火形势和森林火灾频发态势,弥勒县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有关森林防火重点单位责任人公示制度的相关要求,全面落实以“防”为主的工作思路,在全县实行森林防火重点单位及重点部位责任人公示制度,进一步明确森林防火行政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进一步强化和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 按照突出重点、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弥勒县对锦屏山公园、白龙洞风景区、可邑生态村三个涉林风景名胜区,西山环境水土保持林管护区、公路沿线面山造林区、金顶山林区、县城面山造林区、东山万亩华山松人工造林区五个重点保护部位,江边林业局、竹园林场两个国有林场的行政责任人、单位法人、管理责任人及所涉及乡镇责任人的职务、姓名、联系电话在云南省阳光政府四项制度重要事项公示网站进行了公示,并通过《弥勒林业》信息向全县各级领导和各单位、各部门广泛公布宣传。 被公示森林防火重点单位及重点部位的行政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按照《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四个责任人制度”的有关规定分别履行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使其全面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建设,加大宣传培训、野外火源管理的力度,努力提高应急管理水平,确保防火灭火工作不出纰漏、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同时可以更广泛地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促进森林防火重点单位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弥勒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将加强对森林防火重点单位及重点部位责任人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纳入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考核内容。(弥勒县林业局 黄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