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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加强林权纠纷调处工作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近日,德宏州委常委、州政法委书记、州林权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郭志德主持召开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州林权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单位领导,州林改办及新闻单位工作人员等2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德宏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研究部署加强林权纠纷调处工作,州林业局、州林改办负责人对全州的林权纠纷情况作了汇报,各成员单位围绕林改和林权纠纷调处工作作了发言。这是德宏州在林改工作进入攻坚克难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 会议强调了加强林权纠纷调处工作要把握的九条原则:1.依法办事的原则;2.承认历史,照顾现实,互谅互让,有利于长期稳定和谐的原则;3.采取走群众路线,问计于民的原则;4.注重情感沟通,注重方式方法的原则;5.坚持以协议调处为主的原则;6.先易后难的原则;7.针对性强,突出重点的原则;8.把握尺度,控制事态的原则;9.“抽强人,强抽人”加强调处工作力量的原则。 会议提出了加强林权纠纷调处工作的八点要求:1.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主动调处林权纠纷;2.坚持采用走群众路线的方法,调处林权纠纷;3.谋定而后动,对每一起纠纷都要充分调查,做到实事求是、顾全大局,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来调解林权纠纷;4.先易后难,加快对林权纠纷的调处进度;5.灵活多样,充分运用民间协调机制,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6.妥善化解矛盾,“用心、用情、用智慧”设身处地为群众办实事;7.采用办“铁案”的方式,调处林权纠纷,要做到程序合法、手续齐全,不留后遗症;8. 要严肃纪律,顾全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开展工作。 会议明确了加强林权纠纷调处工作的五条措施:1.各级林改办要尽快对林权纠纷进行排查分类,摸清底数,将具体情况上报州林权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2.各县市要尽快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级消化林权纠纷;3.州林权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县市际纠纷的具体情况,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划分责任区,采取领导负责、小组包案的工作措施,先集中力量协调解决县市际林权纠纷;4.根据纠纷情况,细化任务,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找准突破口,明确任务目标,限期完成任务;5.强化工作纪律,强化监督,要依法办事,顾全大局,绝不能出现为了一己私利、一方利益而阻碍纠纷调处工作,甚至蓄意引发新的矛盾纠纷的发生。(省林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