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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县全力完善配套措施?扎实推进林权配套改革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弥勒县历时两年多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真正实现了“山定主,树定根、人定心”, 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林农造林、护林、用林的积极性,坚定了他们发展林业、加大林业投入的信心。广大林农由“要我造林、护林、管林”转变为“我要造林、护林、管林”,极大地促进了林业的又好又快发展。2007年、2008年全县新发展泡核桃14.1万亩,新增桉树等经济树种7.27万亩,2009年10万亩核桃造林计划有望提前完成。  林权配套改革是林权主体改革的延续和深化,核心是兴林富民,弥勒县委、县政府在继续完善主体改革的基础上,全力完善配套措施,积极推进林权配套改革。  一是制定配套改革工作目标:力争到2009年底,基本完成全县林业配套改革任务,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目标。建立起“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从而使林业逐步走向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化。   二是配套改革做到“机构不撤、人员不散、经费不减”。经县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增设林权管理常设机构:弥勒县林权管理办公室,开始正常运转。林权管理办公室设定事业编制4人,以“林权确认、转让交易、办证登记、行政审批和信息发布“等为主要工作职责,下设林权登记管理中心、林权交易管理中心、木材票证管理中心和资源评估中心,为切实抓好抓实配套改革,现仍有15人专项从事林权配套改革各种常项工作。  三是迅速出台配套改革相关政策措施。弥勒县人民政府于年初就《进一步加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改革力度和稳步推进配套改革的意见》,结合《意见》要求,县信用联社出台《弥勒县农村信用证农户林权证抵押贷款管理办法》,极大地推动了配套改革的纵深实施,带动了林产业的大发展。2009年6月,第一笔林权证抵押贷款就达200万元,并已完成1037.3亩的林地流转交易;7月初启动的计划数达5648万元的林业小额贴息贷款也工作也有望于月内完成贷款林农登记、网上录入、造林地块落实、勾绘图纸、网上审核、存档等工作,8月初可全面申报工作。  四是制定好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弥勒县充分利用县域内森林资源丰富,人均林地面积较多的优势,制定了《弥勒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弥勒县核桃产业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林产业发展纲要,将重点发展以泡核桃、竹子为主的特色经济林产业和以桉树为主的工业原料林建设。核桃种植在现有21余万亩的基础上,计划到2012年发展到50万亩,最终实现人均一亩核桃的产业建设目标。随竹浆纸一体化项目的不断推进,将加大竹子等特色经济林的发展力度,最终达70万亩。在现有30余亩桉树的基础上,引进有实力企业做大做强深精加工业。 同时,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林下资源开发,通过培育要素市场和专业大户引领,推动林业产业化和效益最大化,真正转变“大资源”“小效益”的现状。实现林业“定”“转”“活”目标,促进林业产业快速发展,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弥勒县林业局 王智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