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显著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弥渡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自2006年4月启动,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县广大干部近三年时间的努力,现已完成林改主体改革任务,启动了配套改革工作。全县集体林确权面积达100%,集体商品林均山到户率达77.5%。全县共排查出林权纠纷690起,面积5.5万亩,已全部成功协议调处。林权证和股权证全部发放完毕,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增强了基层组织的凝聚力,促进了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基层组织认真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大会、户主会等方式讨论村组改革方案,确保改革的程序、方法、内容、结果“四公开”,促进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同时,进一步修订村规民约,完善村务管理制度,确保村务管理的公开、公正、透明,极大地增强了村组的凝聚力,有力地推进了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二是激活了广大林农护林爱林的积极性,林业产业发展步伐明显加快。通过林改,广大林农造林、护林、爱林的积极性、主动性明显增强。森林火警和林政案件发生次数逐步减少。2006年至2008年,全县借助林改新发展泡核桃近20万亩。全县林产值从2005年的4477万元提高到2008年的近1.2亿元。三是山林权属纠纷得到有效解决,维护了广大林农的利益。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解决了林业“三定”工作中遗留的大量历史问题,全县的“两山”进一步得到明晰。全县林权纠纷在林改工作中得到了协调解决,依法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利益。四是增加了群众的经济收入,壮大了集体经济。林改过程中,部分村组对权属明晰的集体商品林进行间伐,盘活了集体资产,增加了集体经济收入。广大山区群众在自留山、责任山上采摘松果、采集野生菌,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收入。五是基层干部执法能力全面加强,优秀干部得到提拔。林改工作中,很多林改工作队员无私奉献、扎实苦干,涌现出了一批批先进典型。磨练了干部毅力、考验了干部能力,干部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得到有效提高,一批干部在林改工作中得到提拔重用,许多村组干部、护林员在村“两委”换届中被选进了村委会担任主要领导。2006年以来,县乡林业系统共有7位同志分别被提拔为正副科级领导干部。六是县财政对林业的投入大幅度增加,乡镇林业站基础设施设备得到较好改善。县财政每年都加大对林业的投入,特别是足额安排了林改经费、二类调查经费,每年还安排核桃建设工作经费。每个乡镇都新增了电脑、打印机、摩托车和相关设备,有时林业站新购置了车辆。七是有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通过林改,强化了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县监察局和县林业局对林改相关问题进行重点执法监察,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刘健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