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贡县委、县政府召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整改工作会议,县林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副乡(镇)长、林业站长、村民委员会书记、村长及县林业局全体职工参加会议。 会上,县委书记、县林改领导小组组长和丽川传达了云南省委林业工作会议、州林改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并总结了全县主体改革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了尚存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了开展整改完善工作的六点要求: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主体改革整改完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整改完善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提上议事日程。继续坚持“两级书记抓林改”的工作机制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各乡(镇)和林改办要建立严密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领导责任,专题研究、专门部署,进行专项督查检查。二是强化宣传发动。继续坚持“深入群众、加强宣传、不留死角”的原则,采取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宣传林改和国有林核权发证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林改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工作合力。继续坚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挂钩联系制度、联络员列席会议制度、林改督查制度和林改目标管理制度,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四是加大纠纷调处力度。各乡(镇)要树立大局意识,做到旗帜鲜明、态度明确,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党政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出面协调解决重点、难点纠纷。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把矛盾纠纷处理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严禁因林改导致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发生,坚决杜绝群体性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五是加强队员管理。所有抽调工作人员在主体改革整改完善工作期间,由所在乡(镇)负责管理,考勤每星期上报县林改办一次。确有特殊情况的,需经乡(镇)主要领导或权属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并调整相应人员及时补位。六是强化督促检查工作。派出精干人员深入一线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及时做好指导服务。县委督查室和县政府督查室将把林改主体改革整改完善工作纳入近期重点工作,不定期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整改完善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加强对村民民主决策和林改程序的督查,确保“阳光操作”,保证村民的知情友、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促进林改工作健康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