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林业和草原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认真审核申请单位(个人)提供的采伐作业设计,严格执行“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规定切实加强林木采伐管理。严把林木采伐审批关,统筹做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保护、发展、合理利用森林资源。
一是严把材料审核关。在办理采伐许可证时,严守上级下达的采伐限额,对申报材料执行“一审三看”。“一审”严格审查相关申请材料;“三看”查看有没有林权证明材料,有没有工程建设项目同意书,有没有林木补种计划;层层审核查看,确保申请资料齐全。认真履行程序,层层提交审批,严把林木采伐材料审核关。
二是严把现场勘验审核关。在提交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相关材料后,县林草局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与申请采伐林木的单位(个人)共同到采伐地块认定林木采伐的四至、面积、树种、株数、胸径、树高、立木蓄积等因子,对不符合采伐要求的申请坚决不予受理。
三是严把林木采伐、更新查验关。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由乡镇(街道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监督采伐林木单位(个人)做好林木采伐工作,严格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上的内容开展采伐。同时对伐后迹地进行更新造林检查验收,对已办理林木皆伐地块进行逐个核实。重点查看更新树种、更新面积、造林成活率等指标是否符合有关造林技术规程。
截至7月12日,通过云南省统一业务审批系统线上初审林木采伐许可证申请121件,线下林木采伐勘查121件,办结121件。审核采伐蓄积9941.87立方米、材积5456立方米、株数208196株、面积182.16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