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业厅认真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在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中,云南省林业厅厅党组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林业特点,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源头治理和查办案件等工作力度,有力地推进了全省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坚决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保证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厅党组高度重视政治纪律,在全厅党员干部中广泛深入地开展了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始终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一致,要求全省林业系统的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确保中央和省委关于林业工作方针政策和省林业厅党组、全省林业局长会议部署得以顺利贯彻落实。政治纪律重点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战略部署情况,监督检查的决策情况,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按照省委、省政府“抓机遇、化危机,抓支出、促增收,抓投资、促消费,抓监督、促落实”的要求,确保中央和我省扩大内需促经济增长政策措施以及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落实,在几次党组会上都认真进行了研究,在林业系统广泛开展对中央宏观调控特别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林业投资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厅党组成员先后3次率队,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灾后恢复重建等林业投资和资金管理使用进行专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要求进行积极认真整改,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和项目资金使用的安全,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二)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 厅党组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特别是党风党性党纪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保持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结合林业厅实际,采取多种教育形式,丰富教育内容,注重教育实效,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充分利用党组(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干部职工学习日、双休日党课、专题讲座、党支部学习日、重大节假日等时机,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识,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注重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牢记“两个务必”,增强廉洁、节俭、大局“三个意识”,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努力从思想上、作风上和纪律上为保护生态环境、构建和谐林区、促进林业发展提供保证。邀请省纪委领导作反腐倡廉专题报告和邀请专家进行法律知识专题讲座,组织154名厅机关和厅属单位以及国家林业局驻昆单位的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到省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厅党组还利用发生在省林业厅社保中心主要领导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警示教育。通过一系列加强理想信念和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加强了林业系统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促进了领导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时刻做到警钟长鸣、拒腐防变。(三)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厉行节约、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和清理“小金库”工作顺利开展 中央、省委关于开展厉行节约工作的有关文件下发后,厅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会议,全面传达了中央、省委关于开展厉行节约工作的文件精神,白成亮同志、陈玉侯同志分别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全厅各级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的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厉行节约、紧缩行政开支的重大意义,提出了结合林业厅实际贯彻厉行节约规定的7条意见和措施,成立了党组副书记、厅长陈玉侯任组长的林业厅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的领导小组。同时,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八项要求工作责任制,将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了工作任务、牵头单位、配合单位等,修改完善了《厅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厅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厅机关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厅机关办公用品、耗材及办公设备维护维修统一管理实施方案》等厉行节约的相关制度,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的通知》、《云南省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有关情况统计汇总表》、《厅机关新差旅费管理的具体执行办法》、《关于认真开展清查“小金库”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和规定,进一步加大了厉行节约的工作力度,为形成厉行节约的长效工作机制奠定了很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