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明确中低产林改造范围三个界定标准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为充分发挥林地潜力,根据提高林分质量,有效保护生态,促进农民增收。最近,文山州根据当地森林资源和林业生产力水平,明确中低产林改造范围的三个界定标准。 一是界定总体标准。界定林相残败、功能低下,并导致森林生态系统退化的林分;林分生长量或生物量较同类立地条件平均水平低30%以上的林分;林分优良种质资源枯竭,具有自然繁育能力的优良林木个体数量小于50株/公顷的林分;林分郁闭度小于0.3至0.5的中龄以上的林分;遭受严重病虫、干旱、洪涝及风、雪、火等自然灾害,受害死亡木(含濒死木)比重占单位面积株数20%以上的林分;因未适地适树或种源不适而造成的低效林分。二是界定生态标准。界定植被覆盖度小于40%以上的林分;组成单一、结构不良、林相残败、功能低下、无培育前途的林分;林分衰败,生态防护功能显著下降的成熟林、过熟林。三是界定经济标准。界定树高、蓄积生长量较同类立地条件林分的平均水平低30%以上;林分中目的树种组成比重占40%以下;商品材预期出材率低于50%;生产非木质林产品,连续3年产品产量较同类立地条件林分的平均水平低30%以上;生产非木质林产品,林木或品种退化,已不适应市场需求。 同时明确,林权所有者依据林地状况、自然条件和培育目标,通过采伐更新、树种更替、森林抚育、复壮改造、综合改造、补植补造、封山育林、改善林分结构等方式进行改造,禁止实施公益林及水源林皆伐性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