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业厅迅速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全省保护坝区农田建设山地城镇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近日,全省保护坝区农田建设山地城镇工作会议结束后,当天晚上,省林业厅就在大理召开全省州(市)林业局长座谈会,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有关工作。会议听取了16个州(市)林业局长的意见、建议后,陈玉侯厅长对全省林业系统如何贯彻、落实全省保护坝区农田建设山地城镇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全力支持山地城镇建设。陈厅长指出,省委、省政府做出的保护坝区农田、建设山地城镇的战略部署,是坚持从云南实际出发、加快推进云南城镇化建设步伐、实现云南跨越发展的重大举措,是为未来留足发展空间、惠及子孙后代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全省林业系统一定认真传达好、贯彻好、落实好会议精神。要通过组织专题学习、召开会议等方式,把会议精神传达到基层林业干部职工,用会议精神统一全省林业干部职工的思想。要充分发挥林业部门的职能优势,认真研究解决林业支持城镇化建设面临的具体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用实际行动全力支持山地城镇建设,确保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坝区农田保护既定目标。二是要调整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为城镇化建设预留空间。要进一步加强与国土、建设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将林业保护利用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建设规划有机衔接起来,科学编制和调整完善省、县两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优化林地空间布局,为城镇发展用地预留空间,积极支持城镇化建设。三是要切实解决城镇化建设征占用林地问题。符合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城镇化科学发展要求的建设项目,各级林业部门要优先安排占用、征收、征用林地定额指标,优先办理使用手续,预留的森林采伐限额,优先用于城镇化建设相关项目采伐林木需要。对城镇化建设使用林地可行性调查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高效优质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四是要实行林地分级管理,统筹安排城镇化所需林地定额。要结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和调整,建立完善林地分级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地对林地进行分级区划界定,积极引导城镇建设使用Ⅲ级、Ⅳ级林地。五是要坚持占补平衡,确保实现林地保有量目标。依法办理林地占用、征收、征用审批手续的同时,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制定植被恢复措施,统一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同时要动员社会力量,加大投入力度,切实加快荒山及宜林地造林绿化步伐,确保实现国家下达我省的森林保有量1887万公顷、林地保有量248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56%等考核指标。六是要开展森林抚育,切实提高林地生产率。要扎实开展中低产林改造及森林抚育,努力改善林分结构,提高林分质量,提高林地生产力,增加林木蓄积量及森林覆盖率,确保实现“森林云南”建设提出的2020年活立木蓄积量达到20亿立方米以上的目标。七是要强化管理保护,确保森林资源安全。要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强化林业行政执法监督,防止未批就占、少批多占、异位乱占林地和乱砍滥伐林木等违法行为发生。要强化林业应急管理,建立林业综合保险制度,切实提升防控重大森林火灾、重大有害生物疫情、重大林业治安案件等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保障森林资源安全。他最后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在服务城镇化科学发展中推进“森林云南”建设,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