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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委副书记李兴顺对林改主体改革整改完善工作提出七条要求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8月29日,德宏州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省级检查工作圆满结束后。德宏州委副书记、州林改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兴顺迅速召集州林改办、州林业局负责同志、以及省级检查工作的工作人员召开了专题会议,按照省级检查反馈意见,深入分析研究当前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对全州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整改完善提出七条要求: 一是要继续保持高位推动、强势推进的工作态度,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措施,加强经费保障,做到林改工作不结束,改革机构不撤、队伍不散、工作不停、力度不松、人员不减,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二是要针对省级检查和州级检查验收中的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认真的梳理和分析,按照整改意见查缺补漏,认真整改,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那里薄弱就加强那里的原则及时纠错、补充、完善和提升。 三是个别地方在改革中对政策理解和执行力度不够,存在对林改政策掌握不透,贯彻不实的情况,需要进一步地再认识、再学习、再督促,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对已发证的、质量不合格的要返工,确保登记的内容齐全规范、数据准确无误,做到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把林权证发成“铁证”。 四是对照省级检查组中发现的档案管理归档存在的问题,按照“完整、准确、系统、安全”的工作要求做好整改,做到收集完整、整理规范、保管安全、利用方便。要加强对电子声像类、林权类、纠纷调处类档案材料的收集,实现各门类、各载体档案的齐全、完整。 五是把未调处的林权纠纷作为工作的一个重点,继续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总结经验、创新思路,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更灵活的方式方法,重点做好州际、县际、乡(镇)际以及集体林与国有林的林权纠纷的协调和调处工作。同时,要完善林权纠纷排查和信息通报制度,加强对重点、难点和热点纠纷的监控,严防事态恶化和矛盾升级。 六是按照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和省级检查组的要求,把能均山到户的集体林尽量均山到户,最大限度地确保农民平等享有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确保全州均山到户率达到80%以上。 七是在完善主体改革的同时,加快推进配套改革。尽快研究制定出台符合德宏实际的配套政策、措施和办法,大胆推进商品林采伐管理制度改革和中低产林改造试点。(德宏州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