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后,区委、区政府抓住时机,分片调研,并召开现场会,强势推进低产林改造工作。 会议在认真分析了全区林业现状的基础上作出以下决定:1.成立组织机构。成立思茅区低产林改造领导小组,由区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委、人大、政府、政协相关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局。2.编制实施规划。一是做好面积规划。全区按100万亩的规模进行规划,今年组织实施好已落实的1.2万亩,2010年按10万亩的任务规划,2011至2013年每年按15万亩的任务规划,2014至2015年每年按20万亩的任务规划。二是做好树种结构规划。从效益的最大化着手,除规划种植该区优势树种思茅松、西南桦外,还适当考虑规划种植部分高效益的经济林木。三是编制技术规范。在低产林的标准、改造模式上要根据林业相关技术,制定全区具体的细化标准,按程序报批。3.确定相关政策。一是关于森林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今年按已下达的计划保持不变。从2010年开始,低产林改造项目涉及的森林采伐指标要积极向上级申请并实行单列,要求不占用思茅区“十一五”森林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二是资金补助,按省、市、区三级政府各承担60元/亩的方案进行。在补助方案未批准前,今明两年由区级补助60元/亩,资金从植被恢复费中安排。三是林业采伐相关费用,由区林业局负责清查,坚决清理不符合规定的各种收费。四是涉及到低产林改造的有关项目,要按照林业的相关政策规范实施。4.落实实施主体。低产林改造工作实施的主体是林业部门,国有林已流转给企业的由企业组织实施,集体商品林均山到户的由林权所有者实施,流转给企业或私人的由经营者组织实施。5.认真组织实施好今年的低产林改造工作。对今年确定实施的1.2万亩低产林改造任务,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要明确职责,严格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完成。要抓出成效、抓出示范,取得经验,为下一步的低产林改造工作开好头、起好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