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开展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从今年1月至3月底,德宏州将根据省林业厅的统一部署,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专项行动紧紧围绕德宏州特色林产业和中低产林改造建设,依法查处制售假劣林木种苗、无证无签生产经营林木种苗等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种苗生产经营秩序,加强林木种苗质量全过程管理,推进依法治种、科技兴种进程,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保障林业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这次林木种苗执法专项行动,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云南省林木种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保证我州特色林产业和中低产林改造建设种苗质量为重点,以建立规范的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为目标,全面开展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使用领域的行政执法行动,重点查处:无证生产、经营种苗;超许可范围(有效区域、有效期、种类)生产、经营种苗;生产经营假劣种苗(以非良种种苗冒充良种种苗、不合格种苗冒充合格种苗);调运和销售无证无签林木种苗;发布良种虚假广告;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等种苗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1月4日至1月6日为动员部署阶段,州林业局根据省厅安排部署,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由分管营林的副局长为组长,局办公室、营林种苗站、法规科、保护办、退耕办、计财科、科技站,州森林公安局、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组成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安排部署专项行动工作,组织全州林业系统开展打击制售假劣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1月7日至3月10日为专项执法阶段,由各县市(区)林业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县市(区)具体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开展林木种苗的执法专项行动。期间,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通过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及时发现各县市(区)打击制售假劣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增强打击制售假劣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3月11日至3月20日为总结交流阶段,这一阶段,认真总结种苗执法专项行动工作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查找漏洞,分析典型案件,强化管理措施,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德宏州林业局胡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