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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县十项措施推进中低产林改造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为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配套改革步伐,促进双江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林农增收,企业增效,财政增长以及森林生态功能、社会功能效益的最大化,双江县扎实措施抓好中低产林改造工作。

一是明确目标和任务。立足于双江本县的自然资源和森林资源,多次召开会议,在广泛征求社会各届,工程技术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以红豆杉、澳洲坚果、竹子、西南桦为主要改造树种,年度改造中低产林3万亩的工作目标。

二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立中低产林改造工作目标后,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班子成员和局直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中低产林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经费,进一步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团结协作、齐抓共管干“低改”的工作团队。为确保“中低改”工作取得实效,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是强化宣传,为中低产林改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标语、宣传单、百名干部进百村访千家等载体大力宣传中低产林改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广大林农的认识,调动林农参与积极性。同时,通过完善和加强对外宣传吸引有实力的企业和个人对双江丰富的林地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利用和开发,为全县“中低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是做好规划,为中低产林改造提供科学依据,为改造工作保驾护航。抽调一批严谨、责任心强,业务精、政治思想过硬,能吃苦耐劳的技术队伍,深入实地调研论证,做出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实施项目建设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做到项目建设统一安排部署,上规模,上档次,各项技术指标有标准。

五是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做好规划后,要求资源林政股、造林绿化股、种苗站、伐区责任单位、监管单位、执法单位等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明确责任,扎实工作措施确保改造工作不留死角有序推进。

六是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和造林大户积极参与中低产林改造工作。加快林权流转步伐,积极探索转让、租赁、入股等森林资源开发模式,加大中低产林改造步伐。并通过招商引资平台,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加强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设,通过建立健全政策扶持机制,鼓励企业和大户全面开展中低产林改造,力争通过企业与大户的规模效验,形成以企业、大户为主,林农自改为辅的“中低改”工作格局中,为顺利完成年度改造任务夯实基础。

七是严格执行政审批制度,确保中低产林改造科学规范。在整个低效林改造工作中,要求申请改造的单位或个人,对所改造的地块要出具规范的采伐施工作业设计,并组织工程人员对其进行严格审核,提出意见报局班子会议研究后,按程序给予办理实施改造工作相关手续,做到低门槛入,高门槛出,有效保障森林资源造到严重破坏。

八是优化服务水平,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对实施中低产林改造的单位和个人,林业技术部门结合当地的气候资源优势,帮助其完成施工作业设计,并在改造过程中加强对改造树种采购、检验检疫、种植技术的服务指导与跟踪落实,做到科技培训到山头,到地块,不断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科技支撑力度。

九是实施“中低改”保证金制度。为杜绝发生借中低产林改造之名,出现只采伐、不改造或不按施工作业设计进行改造等严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实施了“中低改”保证金制度,即:实施改造的单位或个人按实施面积计算每亩交100元中低产林改造保证金,所交资金由财务室统一管理,实行专户专储、专款专用。当改造工作启动实施后,以林业技术部门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的考评及时将所收取保证金返交款单位和个人;如果改造单位或个人,采伐后不实施改造或不按设计进行改造,除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外,所交保证金则作为聘请造林工程队造林费用列支。

十是严格督查制度,确保改造工作克期完成。以中低产林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为核心,加强对实施改造工程项目的督查,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和质量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克期完成目标任务。通过落实各项措施,截止2010年7月12日,已完成造林整地0.65万亩,完成种植0.6万亩,累计投入改造资金242.9万元。(双江县林业局:邵林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