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将从8个方面检查督促森林防火工作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云南省继12月5日召开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云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出通知决定决定,今冬明春将在全省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大检查和隐患大排查工作,排查工作将涉及8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检查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情况。重点查各级政府是否召开了森林防火工作会议或森防指会议,总结2008年工作和部署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情况;查各级政府主管领导、森防指领导是否亲自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森林防火工作经费是否按规定落实到位、森林防火各类人员是否上岗就位。二是检查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即“三线”、“四个责任人”制度的落实情况。重点查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地块责任和包片责任是否落实到林区基层,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防火一线,落实到乡(镇)长、村(社)主任、村民小组长、家长、林权所有者这“五个”关键人身上;查各级联防区、自然保护区、森林经营单位、森林旅游区、森林公园及涉林单位等防火责任和措施的落实情况。三是检查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岗位培训情况。重点查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防火安全责任书、防扑火基本知识和安全自救常识进乡村入家门、进社区入单位、进学校入课堂的情况;查宣传月、宣传周的开展及公路沿线、林区道口、公墓野坟、涉林农家乐等要害部位建立永久性防火宣传标牌的情况;查各类森林防火岗位培训尤其是乡村扑火安全培训的开展情况、新任县级以上森防指及办公室领导是否进行了森林防火指挥员岗位培训;查乡(镇)长、村长、村民小组长、护林员、户主、林权所有者的森林防火知识培训率是否达到100%。四是检查野外火源管理情况。重点查五项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和火灾隐患限期整改制度的执行情况;查各地建立重点火险区、森林火情易发区、各级自然保护区的地籍名册,并制定专项防控森林火灾工作方案,实行挂牌管理的情况。查计划烧除、林下割除的组织实施,以及林缘周边、公路沿线、人员活动密集区的林下可燃物的清除情况;查元旦、春节、省和全国“两会”、清明节、五一节等敏感时段,各地执行林区禁火制度的情况。五是检查预警、监测及应急准备工作情况。重点查州(市)、县两级是否建立了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发布、响应机制,是否按照预警级别提前做好应急各项准备工作;查了望监测、地面巡查的监控、布控情况;查州(市)、县两级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修订完成情况,乡(镇)、村两级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查州(市)、县两级是否建立防扑火物资储备库,备足扑火物资,各种扑火机具、设备、车辆、物资、通讯等是否保证完好状态;查武警森林部队、森林航空消防和各类森林消防队是否按规定驻防和进入相应战备状态;查各级森林防火办公室坚持24小时值班带班及火情处置情况。六是检查扑火安全的落实情况。重点查《森林火灾扑火安全规范》及4个《森林防火应知应会手册》的贯彻落实情况;查各级政府是否将扑火安全管理纳入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进行检查考核;查扑火指挥员靠前指挥的情况。七是检查推进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建设的情况。重点查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及装备能力建设是否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规划,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以及专业队伍建设经费是否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各级是否从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专门用于森林防火;查大面积的造林绿化以及在林区建设的工程、涉林旅游场所等,是否把森林防火设施的建设一并纳入工程投资计划,实行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查是否按照云政办发〔2004〕231号要求全面加强地方森林消防队伍的建设。查地方森林消防队特别是专业队是否装备灭火机具、水枪、灭火弹和个人安全防护装备,组建水泵灭火班。八是检查依法治火的情况。重点查新修订《森林防火条例》和《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的执法情况;查实行统一挂牌、统一标识的护林员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查森林公安等执法部门侦破火案、打击违规、违法用火的情况;查林火管理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问责情况;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森林火灾责任追究的情况。(王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