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领导、提前部署
按照《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昆明市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全市自2014年12月1日起全面进入森林防火期,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及早动员、及早安排、明确责任,有效防范森林火火情、火灾的发生。同时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去冬今春森林防火工作,安排部署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2014年12月3日召开了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王道兴同志从七个方面对2015年度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二、宣传教育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提升森林防火社会责任感,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努力构建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森林防火的工作。昆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转发<2015年度云南省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森防办〔2014〕27号)并充分利用每年12月为森林防火宣传月的契机,继续深入开展以“责任书入户、公益广告、手机短信、学校五个一、案例警示、标牌宣传、森林火险五彩旗”等“七大”宣传工程。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印制森林防火责任书222223份,森林环保袋1.6万个,警示牌2000块,五彩旗1000套,森林防火宣传纸杯289412个,并配发到各地。
三、抓好培训和演练工作,
为做好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提升森林防火工作处置森林火灾综合能力,努力实现“不发生较大森林火灾和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目标,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在12月中旬组织一期森林防火指挥员培训班及森林消防队伍集训。为加强调度统计的高效性和准确性,并于12月下旬分别组织一期全市调度统计员培训;为理顺森林火灾保险,做好森林防火保险工作,组织一期全市森林火灾保险理赔员培训。计划将于2015年1月开展一次实兵实战的森林火灾处置演练。
四、确保防火经费足额到位,做好扑火物资储备和物资采购
按照《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管理的通知》(国森防办〔2013〕33号)文件规定,我市按照全国森林防火重点治理县储备200万元—500万元的物资,每年更新不少于50万元,有防火任务的县的储备150万元以上的物资,并依据本地火险形势、物资消耗使用情况和储备年限及时更新、补充。去年我市相继发生了多起森林火灾,特别是西山区“4.16”和富民等多起森林火灾的发生,加之市政府要依托武警昆明市二支队新组建森林消防直属四大队,使得物资急剧消耗,库存严重不足,为此我办对库存森林防火物资、新组建四大队物资配备和一二三大队物资消耗进行补偿。我办采用公开招标形式采购了风力灭火机、动力喷水灭火机、方式塑料灭火水桶、阻燃服、森警防火鞋、防火头盔、多功能灭火清割机、收据等价值105.79万元的防火物资,及时补充了森林防火物资储备。(昆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