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市场剧烈动荡,世界经济受到严重冲击。面对极其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中央作出“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重大战略决策并立即开始实施。
2008年11月17日,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主持召开林业扩大内需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布置会。会议明确了2008年底全国扩大内需紧急追加1000亿元,中央投资林业部分36.5亿元的安排情况: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10亿元;“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15亿元;沿海防护林工程5亿元;长江流域防护林工程3亿元;珠江防护林工程1亿元;太行山绿化工程1亿元;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试点1.5亿元。国家紧急追加了云南林业中央投资17,036万元,包括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14,536万元,珠江防护林工程2,500万元。建设任务分别为天保工程人工造林45万亩、封山育林131万亩;珠江防护林工程人工造林25万亩。
云南省委、省政府对国家扩大内需增加投资项目高度重视,多次召开紧急会议并强调: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中央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各项政策,既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巩固云南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势头的客观需要。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清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严峻性,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应对各方面的挑战,努力克服各种困难,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工作,努力保持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势头。
2008年11月20日,省林业厅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省林业扩大内需增加投资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为了尽快落实林业新增中央投资计划任务,实现林业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目标,决定成立“云南林业扩大内需增加投资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 由陈玉侯厅长任组长,冷华副厅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计划财务处邓晓春处长任办公室主任。省林业厅及时与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进行了沟通衔接,同时要求各州市林业局根据种苗储备、林地、劳动力资源等情况上报建议计划。对各州市上报的建议紧急研究后,省林业厅商省发展改革委,拟定了分解落实意见,安排全省15个州市的50个县实施天保工程、25个县实施防护林工程。
2008年11月23日,省林业厅在昆明组织召开了全省林业扩大内需增加投资工作布置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一丹同志主持会议,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冷华同志作主题报告。参加会议的有来自15个州市林业局、75个县林业局的领导,省厅计财处、造林处、天保办、规划院、种苗站等处(室、站)的领导,此外,还特别邀请到省财政厅农业处的同志到会指导。会议提出各州市、县林业局要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全力组织实施林业增加投资项目建设。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林业部门一是要积极组织,迅速启动,扎实抓好工程实施,做到“早开工,快完成,花好钱,办好事”,确保在2009年“两会”前将新增林业建设资金优质高效支出,形成实物工作量。二是要立即开展作业设计,严把设计关,做到不符合国家、省级有关要求和不切合实际的作业设计不予评审,不按照评审意见和修改要求编制的成果文本不予批复。营造林作业设计将作为施工作业、检查验收、拨付资金的依据,新增投资必须形成新的工作量,不得用以充抵以往年度造林资金欠账。三是要科学选好树种,认真抓好种苗准备,严格执行“三证一签”(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植物检疫证、种苗标签)制度,从源头上把住种苗质量关。四是要认真推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制,县级实施单位要签订目标责任状,把公益林建设任务层层落实到基层单位和个人头上,落实到山头地块;积极采取承包造林等多种方式,并及时开展综合检查和督导,强化造林质量管理。五是要做好施工前物资准备工作,抓好工程标志碑牌、封山育林相关建设材料、管护哨卡建筑材料等物资准备。六是要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创造条件,适合冬季造林的,要立即着手组织实施造林,对开展雨季造林的,要提前进行预整地,做好植苗前的准备工作。封山育林任务要立即组织落实,将各项封育措施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管护人员。七是要加强进度管理,建立信息反馈月报制度,及时上报国家林业局制定的“……工程重点区域建设项目进度信息反馈表”。各州市及县级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信息收集上报和联络工作,保证上下信息及时畅通。八是要严格执行检查验收制度,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监管机制,防止检查执法人员玩忽职守、营私舞弊,确保检查验收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会上,冷华副厅长代表省林业厅与各州市、县林业局签订了《云南省林业扩大内需增加投资项目建设目标责任状》。
2008年11月26日,云南省收到国家下发的投资计划传真通知。12月3日,经与省发展改革委联系衔接,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厅联合下发了《关于下达防护林工程2008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关于下达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2008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12月4日,省财政厅发文下拨了项目建设资金,项目建设进入组织实施阶段。
2008年12月16日,省林业厅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抓紧做好新增林业投资安排加强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中央纪委《关于加强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新增中央投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对各州(市)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加强扩大内需新增投资工程建设和资金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州市林业局一是要立即主动衔接沟通本州(市)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协调下达财政预算并拨付资金。二是要及时组织审批县级造林作业设计,扎实抓好工程实施,确保中央新增投资形成实物工作量。三是要千方百计抓好地方配套资金的落实工作,确保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积极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中央林业建设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四是要想方设法创造一切有利条件,保障林业在新增中央投资拉动经济整体增长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依据省里下达的建设任务计划,组织各工程县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明确的建设内容和进度要求开展建设。五是要落实责任,加强监查检查,积极配合中央、国家林业局专员办和省厅检查组对重点州(市)县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如发现计划和资金不到位、以新增中央投资偿还以往债务和拖欠款、项目进展不利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008年12月,全省林业新增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陆续反馈。涉及新增项目的15个州市已将投资下拨到各县(市、区、局),部分建设单位已使用此项资金。所有实施县的造林作业设计已全部完成,部分县已开始实施工程造林。据初步统计,截至2008年12月31日,云南林业扩大内需新增投资项目中,天保工程完成人工造林34,640亩,整地92,000亩;封山育林工作已全面启动,主要内容包括地块封禁措施实施、管护人员布置安排等。防护林工程完成整地40,000亩。从各地反馈的情况看,目前云南林业扩大内需新增投资工作进展顺利。
2008年12月29日,省林业厅下发《关于开展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林业项目资金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省林业厅将派出4个督导检查组,于2009年1月4—9日,对8个州市进行抽查。重点督导检查各州市项目建设责任制落实、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拉动内需、项目档案建立及管理、种苗等方面情况。
( 厅计财处 陈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