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怒江州森林公安局召开“五条禁令”专题学习会议,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开展民警违反“五条禁令”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对有关工作进行强调安排,全局民警参加会议。 会上,怒江州森林公安局黄新成政委带领民警重温了公安部“五条禁令”、云南省公安机关“六条警规”和公安部“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禁酒有关规定”以及近期发生的民警违反“五条禁令”的警示案例。 怒江州森林公安局余爱德局长指出,当前全州森林公安机关虽未发生民警违反“五条禁令”的情况,但部分民警存在侥幸心理,违反“五条禁令”的苗头隐患仍然存在。全州森林公安工作会议与各县局签订了“五条禁令”责任书,并印发了民警违反“五条禁令”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全体民警要要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牢记教训,真正从思想上、行动上执行贯彻“五条禁令”,消除侥幸心理,绝不以身试禁,确保怒江森林公安机关无违反“五条禁令”的行为发生,树立队伍良好形象。 最后,怒江州森林公安局余爱德局长与各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民警签订了“五条禁令”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