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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晰产权 放活经营——富宁县谷拉乡林改工作纪实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谷拉乡位于富宁县东部,下辖11个村委会239个村小组339个自然村,5066户24920人,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8.7%;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98.13%,非农业人口占1.87%。国土总面积55.2万亩,林地面积367965亩;其中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99985亩,全乡商品林面积26.7万亩,森林覆盖率60.13%。截止目前,全乡林改确权面积34.9万亩,确权宗地17607宗,核发证书4753本,核发面积337165.5亩,累计完成村小组233个,均山率65.1%。改革涉及人口多,林地面积大,宗地面积小而数量多,插花林地多而广,因此林改工作难度很大。 经过乡党委、政府多次深入林改一线考察摸底,积极走群众路线,发动群众搞林改,依靠群众抓林改,探索出了一系列符合谷拉乡实际的工作方式方法,有效促进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稳步推进。 一、“八个一”得民心 林改工作关系到广大林农的切身利益,需要广大林农的支持与配合,林农对林改政策的知晓与否,是事关林改顺利进行的关键。为把林改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我乡开展了一次声势浩大的林改宣传活动,通过举办一期培训班、发送一封公开信、各村出一期黑板报、各村小组书写一幅宣传标语、制作一个林改工作宣传专栏、下发一本林改政策问答、成立一个林改工作指导组,出动一辆林改宣传车等“八个一”活动,把林改的政策、林改的好处、林改的方法和步骤向林农讲清楚、讲明白。通过宣传,赢得了林农对林改工作的支持,全乡上下形成了个个议“林改”、人人参与“林改”的浓厚氛围,为全镇林改工作的顺利展开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依靠群众明晰产权 制定村组林改方案是整个林改工作中的关键。谷拉乡严把村组林改方案制定关,充分发挥和依靠群众,保障了广大林农对改革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谷拉乡在总的方案下,各挂钩工作队员深入村寨,采取上户走访、召开小范围人员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宣讲林改政策,广泛征求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及本组德高望重的人对本组集体山场林改形式的想法和意见,掌握该村小组林改的大致方向,初步确定各块山场的林改方式。在此基础上,由各村林改指导小组充分酝酿形成本组林改方案并初审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投票表决。村组林改方案票决通过后,经乡政府审核,报县政府批准后,将各村小组林改方案进行第二榜公示7天,并对公示内容进行存档,真正做到了依靠群众,明晰产权。 此次林改中,谷拉乡还涉及到两个移民村的确权发证。针对谷拉乡洞习、百洋两村群众已于2005年移民到归朝镇、而山林在谷拉,管辖权又属归朝的实际情况,林改中特意抽调谷拉、归朝两乡镇林业站技术员及县林业局技术员,组成5人工作组,带领两村群众的代表跟随工作组于2008年5月1号回到原址,通过宣传发动,召开群众代表大会,两村群众3分之2以上人同意了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除百洋村5户群众返迁,把集体山林权属中的657亩分到这5户人家外,两村群众到实地对四至界线确权后,均股到户发放了林权证。 三、调查摸底解民意 林改外业勾图工作,是林改工作中要求最高、难度最大、工作量最大、技术最复杂的一项工作,也是林改工作明晰产权进入实质性的阶段。谷拉乡林业宗地多,插花林地多而广,分户面积小,勾图难度大。为了确保外业勾图的进度和质量,我乡认真开展了林改状况调查摸底工作,从每个村小组选出一名懂政策、熟情况、责任心强的村民,协助村镇干部,利用半个月的时间,深入各村小组林农家中,详细了解山权、林权的现状,特别是各村插花山、纠纷山、流转山的情况,并登记在册。通过调查摸底,掌握了林业“三定”以来的林权基本情况及林权变更情况。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林农参与林改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凭借调查到的各村组山权、林权状况的原始资料,积极组织进行上山勾图,并及时处理勾图进程中的问题,做到能当场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另外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解决,保证外业勾图的进度。经过大力宣传,外业勾图时,相关权利人都能主动上山确界签字,为全乡外业勾图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四、调处纠纷稳民心 为了更好地调处山林纠纷,稳步推进林权制度改革,我乡落实了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责任制。在调处纠纷过程中,严格掌握有关政策,严格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的原则,受到广大林农的好评。在林改期间,我乡党委政府加强了林政管理,特别是对全镇所有的纠纷山林禁止采伐,对乱砍滥伐事件进行严肃查处。全乡共受理各类山林权属纠纷23起,含2起省乡纠纷,面积2030亩,并已经成功部分调解,调处成功率80%。在调处工作中,谷拉乡针对省际纠纷的特点,纠纷调处组在做好云南方群众稳定工作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州、县纠纷调处组深入到广西相关村组做好调理,摸清情况并及时上报,维护了边界稳定。对以后发生的山林纠纷仍将积极予以调处,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地为林改工作扫除障碍。使我乡林业产业在林改中或以后得到进一步发展。 五、积极探索林改配套政策、使林农在林改后得到更大收益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最终目标就是: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发展现代林业。统统抛弃那些制约林业发展的种种因素。在政策和资金上大力支持和鼓励林农发展林业,发展农村林业支柱产业。使我乡林业支柱产业得到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如林改后,林农可以用林权证在银行部门作抵押贷款等等这些。总之林改后,我们正在努力为林农们制定一些配套政策,相信以后这些政策会得到进一步落实。 林改工作开展以来,林业税费大幅减免,林农造林、投资林业的积极性也空前高涨,盗伐林木案件、森林火灾发生率大大降低,林改后全乡林农人均可增收100元,使林农真正看到了“希望在山”。谷拉乡是石漠化水土流失严重区域,也是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乡,林改过后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将管护责任落实到村、组、到户,明确管护责任和管护范围,石山区群众将栽种、管护生态公益林作为自已的事来抓,使得石山区的生态环境日渐好转,并逐步显现出良好的生态和经济效益。 目前,我乡林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将将继续按照林改工作要求,继续为林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服务保障,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进一步巩固好林改成果,为林农管好这致富的希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