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狠抓种苗管理夯实造林基础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林以种为本,种以质为先。如果种苗出问题,营造林后极可能形成新的低产林,造成的严重影响将长达十几年,不仅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和浪费,而且还会严重挫伤农民的积极性。云南各地重点结合木本油料、珍贵用材林等产业基地建设,超前谋划,认真作好种苗的准备工作,确保良种壮苗供应。 一是严格实行种苗证签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云南省木本油料种苗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审核生产经营者的资格和条件,特别要严格执行“四证一签”制度,强化种苗生产管理。木本油料造林要按照“定点采穗、定点育苗、定单生产、定向供应”的要求组织苗木生产,做到“品种清楚、种源清楚、苗木销售清楚”。 二是强化执法检查。云南省进一步加大林木种苗执法检查力度,规范育苗生产和销售管理,对守法依规、种苗质优价廉的种苗企业和育苗大户要给予大力扶持、促其做大做强并坚决取缔违法经营,净化种苗市场。 三是提升良种化水平。要进一步强化林木良种选育和品种审(认)定工作,加大良种繁育基地的建设力度,提高良种的生产供给能力和使用率。 四是加大育苗力度。云南省发生的百年一遇的特大干旱,对造林苗木的培育和储备造成了较大影响。今后几年,不仅要完成新的建设任务,而且还要开展旱灾生态修复,必须采取超常规的措施加大苗木培育力度,确保生态修复和产业发展的种苗需求。 五要认真落实种苗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林木种苗采购、调运、检验、检疫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谁采购、谁调运、谁检验、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