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计划用3年完成100%可利用草原家庭承包任务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近日,文山州政府制定《关于加快推进草原家庭承包工作实施意见》,计划从2011年至2013年,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州草原家庭承包任务,其中:2011年完成全州可利用草原的50%,2012年达80%,2013年达100%。 文山州有草原面积1403.21万亩,占全州国土面积的29.76%,其中可利用面积1125.37万元,发展草原地区经济有很好的基础,但全州的草原还未实行家庭承包,存在权、责、利不明的问题。落实草原保护与建设的责任,依法赋予农牧民长期稳定的草原承包经营权,有利于增强农牧民保护草原的责任意识和遏制各种破坏草原的违法行为;有利于从根本上改变“草原无主、破坏无罪”的局面,调动广大农牧民投资建设草原的积极性;有利于广大农牧民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推动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轮牧制度,科学合理利用草原资源,实现农牧民收入的长期稳定;有利于促进社会进步、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和社会和谐。意见明确承包范围是全州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天然草原(包括草地、草山和草坡)和人工草原(包括改良草地和退耕还草地)。主要实施内容包括明确草原权属、落实草原承包经营制度、规范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加强草原承包档案管理等方面。意见要求,在实施过程中要查清草原底数、依法确权发证、建立和完善保护制度、加快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 通过实施草原家庭承包工作,使全州实现“草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建立起草原“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经营服务有效”的现代草原保护和建设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