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建立林业金融服务联席会议制度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善金融服务支持林业发展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9]208号)文件要求,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在支持林业发展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作用,积极推动云南省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发展,3月11日,由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召集,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金融办、云南银监局、云南保监局、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云南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等单位的负责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金融服务的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召开了林业金融服务协调工作会议会议由中国人民银行昆明支行副行长于华同志主持。省林业厅王德祥副厅长和林改办、林业基金管理总站率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云南省林业金融服务联席会议制度》(讨论稿)进行了讨论修改,通报了我省林权抵押贷款情况,讨论确定了除迪庆州之外的15个州(市)的22个县(市)作为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发展重点推进县的名单,同时对林权抵押贷款的新增计划进行了讨论。此次会议的召开,为推进林业市场体系建设,构建包括林权流转、评估、担保、森林保险、风险补偿、财政奖励等促进林业金融业务发展的政策环境,综合发挥财政、信贷、保险合力作用,支持我省林业加快发展,培育林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做好金融支持我省林业加快发展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林业增收、林农增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厅林业改革与产业发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