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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检查德宏州野生动物肇事试点补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为进一步规范野生动物肇事补偿中央财政补偿补助资金的使用和合理分配,切实发挥中央财政补偿补助资金服务国家生态建设的需要,近日,由国家林业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办公室主任唐景全带队一行5人到德宏检查核查2008年、2009年野生动物肇事试点补偿中央财政补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云南省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副处长子世泽、德宏州林业局副局长谭新贵、州林业局保护办主任岳富军等同志陪同检查。 检查组采取对事件当事人进行电话访谈、现场走访当事人、与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座谈等方式,先后到潞西市、梁河县对近两年野生动物肇事试点补偿工作进行检查核查,通过对两试点县(市)3个乡镇81起案件的抽查,核实了当事人基本信息、事件细节、受损情况、损失认定与补偿金发放情况以及当事人对补偿工作的意见,了解试点县(市)中央财政补偿补助资金及地方各级财政补偿经费使用范围和方向,补偿标准、程序和条件执行情况,实际到位和补偿经费缺口情况及补偿工作制度建设等情况,检查了州级和试点县(市)林业局保护办案例卷宗(档案)、补偿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情况,了解案例登录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补偿工作开展、运行机制。 检查工作结束后,州林业局保护办在梁河县林业局组织召开了全州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工作座谈会,各县(市)林业局保护办主任到会汇报了工作,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和州林业局领导分别发了言,大家就野生动物肇事试点补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进行了探讨。 国家林业局检查核查组认为德宏州开展野生动物肇事试点补偿工作整体情况良好,州、县(市)林业主管部门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在政策宣传、政策把握、政策执行上都下了大功夫,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对中央财政补偿补助资金的使用方向和使用范围的控制方面,基本符合要求和规定;在档案卷宗和电子信息档案的管理以及信息数据采集方面也基本达到省补偿办法所要求的相关内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同时,国家林业局也对该州下一步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工作提出了指导性建议:一是进一步开展宣传和培训工作,普及防范野生动物伤害知识和技巧,提高人民群众主动防范意识和能力,减少伤亡损失;二是力争在州、县(市)财政配套资金部分适当安排工作经费;三是在补偿机制上积极探索创新;四是在现场调查的具体工作中应强调重点案件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要有勘验;五是电子文档和卷宗要避免批次处理现象的发生。(德宏州林业局陈文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