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公安部决定开展“三基”工程建设以来,红河州森林公安机关紧紧围绕“三基”工程建设的总体部署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精心制定实施方案,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强力推进“三基”工程建设。一是成立了领导机构。组成了由州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州林业局副局长和州森林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的“三基”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州森林公安局设立“三基”办,负责日常工作,为红河州森林公安“三基”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制定了实施方案。按照《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红河州基层基础建设现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研究,及时制定下发了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实施方案。方案从机构编制管理、供养关系、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基础业务工作、队伍教育培训等六个方面规划了三年建设目标任务,设定了20条硬性指标。并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保障、明确责任、宣传动员和考评验收等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三是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公安信息网络平台,及时转发了上级关于基层基础建设的有关文件、规定、资料、信息,并积极组织开展“三基”知识竞赛等活动,对“三基”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和动员部署。许多县市还通过召开现场会、基础建设研讨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四是加强督促落实。州县林业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采取联系挂钩、分片包干等措施加强督促落实。州林业局党组制定下发了《红河州林业局关于森林公安“三基”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各县市完成“三基”建设的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完不成任务的县市进行通报批评或停止核拨林业项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