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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森林公安局“六项措施”严抓森林防火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进入森林防火期以来,昌宁县森林公安局针对久旱无雨,气温急剧上升,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的气候特点,采取“六项措施”,狠抓森林防火和案件查处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杜绝管理盲区。严格实行局党政班子成员为责任人,分别挂钩全县13个乡镇、10个林场,林区派出所包干辖区乡镇的森林防火责任制,把责任划分到每一位班子成员和民警,责任区乡镇发生森林火灾,挂钩联系的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参与火灾扑救、组织案件侦破工作,严格防火包片制和责任追究制;二是严格落实监护制度,杜绝失控现象发生。严格落实憨、聋、哑、痴、呆、精神病人和小学生、儿童的监护责任,与监护人签订责任书,明确监护事项。三是加强火源管理,严禁火源进山。林区派出所民警严格实行轮流值班制度,配合辖区林业主管部门对进入林区人员实行严格监督管理,严禁火源进山。四是强化宣传,杜绝宣传死角。要求挂钩联系的领导及民警积极协调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所,结合“五个一”森林防火宣传活动,不断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严禁妇女、儿童、小学生进山参与扑火,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五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杜绝漏查漏处情况发生。要求挂钩联系的领导及民警在火灾发生的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组织案件侦破工作,做到接警快、出警快、处警快,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六是严格24小时值带班备勤制度,确保政令警令畅通。县局机关、林区派出所实行24小时值带班制度,全局民警备勤保证通讯畅通,启动森林防火预案,遇有突发事件,保证在第一时间出警,确保万无一失。(保山市昌宁县森林公安局彭柳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