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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各级林业部门在新农村建设中主要经验与做法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近年来,云南省各级林业部门在开展新农村建设中,结合自身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林权改革、整合各方资源、加强宣传发动、加大帮扶力度、创新管理机制、强化科技支撑,新农村建设积累了不少的经验和做法。

加强组织领导,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保障。工作中,各级林业部门始终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发展林产业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一项十分重要而艰巨的工作,切实把推进新农村建设作为新时期林业的重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领导把加快发展特色经济林为主的林产业摆到林业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入进行研究,全面安排部署,确保人力、物力、财力到位,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各地林业部门成立了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实行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分工负责,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新农村建设。

加快林权制度改革,推动新农村建设步伐。全省集体林地2.9亿亩,其中集体商品林1.5亿亩,涉及农户800多万户。在林改中,把集体商品林的“四权”落实到800多万农户,落实到山头地块,绝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由于各地林地面积、林木状况、林农依赖林业的动力和内在需求的不同,造成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会有所不同。因此,为确保全省林改工作的稳步开展,各级党委政府认真把林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党政齐抓、部门共管、高位推动,省、州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林改,由每位州市、县、乡、村领导干部分别挂钩指导,切实加强林改全过程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及时研究处理好改革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按照“省级统一部署、州市指导协调、县级直接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考核体系,做到工作分解到部门、责任落实到领导、任务明确到人员,采取有力措施,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把改革的着力点放在明晰产权,使资源变资产,实现资源资本化。抽调精兵强将,落实工作责任,实行分片包干,深入调研指导,切实抓好林改政策研究、业务培训、技术服务、检查督促等工作的落实。各级林业部门为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开展。

整合各方面合力,有效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始终注重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通过细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案,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各级林业部门负责抓好新农村建设的林产业发展、绿化改善生态环境工作,以及以改厕、改厨、改圈为主要内容的沼气设施建设。同时,积极参与扶贫、宣传、交通、农业、民政、妇联、电信、广电等部门做好规划、设计、宣传、培训、教育、救助等工作,形成合力,有效地推进了新农村建设。

抓宣传发动,营造新农村建设良好氛围。全省各地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林业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民增收和繁荣农村经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大意义。动员社会各界发展林业,关心林业、支持林业,以林业推动新农村建设的新格局。

抓好挂钩扶贫工作,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2002年起,省林业厅负责挂钩扶贫镇雄县多个村。几年来,省厅以贫困村为主战场,以促进扶贫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产增收为目的,以高度的责任心开展整村推进扶贫工作。根据扶贫工作新形势的需要,省林业厅成立了扶贫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安排部署挂钩扶贫工作,协调落实扶贫项目,为挂钩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省林业厅领导亲自抓扶贫工作,多次与有关人员深入到扶贫点开展调研、实地考察达47人次。选派了科技副县长、副乡长到挂钩贫困县、乡挂职工作,为挂钩扶贫点的发展出谋划策,争取投资和项目。落实“帮、包、带、扶”的扶贫工作责任制,从政策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扶持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做到了“领导、资金、措施”三到位,“对象、责任、目标”三落实。围绕省级挂钩扶贫的思路和工作方案,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多方筹措资金,确保既定扶贫项目的顺利实施。几年来,省林业厅多方筹措资金,修建乡村公路、希望小学;争取各级其它部门支持,实施安居工程、电网改造、引水工程、魔芋种植、林业及畜牧业等整村推进项目。

完善政策,建立林业推进农村建设长效机制。一是创新了投融资机制,扩大了资金来源渠道,为林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如大理州等地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对新种植的核桃管理至第二年,经验收合格后由州财政每亩兑现30元种苗补助。保山市规定,凡是种植核桃的农户,县(区)政府将无偿提供种苗、化肥、地膜,按13.5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县、乡、村三级样板林,县(区)政府按8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二是积极探索生态公益林管护的有效形式,开展生态公益林限制性利用试点,提高生态公益林自我补偿能力,走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的路子。三是制定和完善林业产业发展政策,解决好林农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鼓励发展用材林、经济林、森林花卉、野生动物养殖、生态旅游、森林食品及其产品加工业等,不断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

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创新农村林业经营管理机制。一是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坚持把维护农民的权益放在首位,把群众愿不愿意作为推进改革的重要前提,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改革成败的主要标准;充分发挥农民在改革中的主体作用,对林权分不分、怎么分、什么时候分、分到什么程度,都要由农民集体说了算,切实做到权益平等到户,使农户依法享有平等的承包经营权。二是在林改革中坚持做到内容、程序、方法、结果公开,公平竞争,公正操作,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不包办代替,更不能强制推行。三是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抓好村规民约的制订,提高村民的自律意识和自我管理水平。四是引导农民自发成立民间护林组织,完善森林灾害应急反应机制和防治服务网络,逐步形成政府主导下的群防群治的森林保护机制。

强化林业科技支撑,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一是重点开展了特色经济林、生物质能源林、速生丰产林的丰产栽培配套技术、良种选育和扩繁研究,有重点地引进和推广了一批技术成熟的实用科技成果。如大力推广各种经济林嫁接技术及育苗、修剪、施肥和病虫害防治技术,推广铁核桃和低产经济林改造技术。二是在特色经济林基地县或主产区建成了一批科技含量高的省级和县级特色经济林科技示范基地。同时,重点培植了一批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科技示范村、示范户,实现每个基地县、每个乡镇、每个村均有科技示范基地。三是实施科技入户和科技培训工程。通过建立健全林业科技推广网络,通过产、学、研三位一体等途径,对广大林农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特色经济林栽培技术和林业经营管理技术培训,培养了更多能够掌握和运用实用技术的新型农民,实现先进实用的林业科技成果进入山区千家万户,进入山头地块。(陈绍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