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召开林权社会化服务体系验收总结会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云南省林权社会化服务体系于2012年在普洱市江城县进行试点建设工作,经过一年的时间,通过省级验收。为推进普洱全市乃至全省林权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6月4日,云南省林权社会化服务体系验收总结会议在普洱召开。会议通过多媒体演示和讲解了普洱市江城县林权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宣读了江城县林权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验收意见。 云南省林业厅副厅长刘一丹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指出,普洱自2012年7月启动林权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在林权管理及社会化服务管理、社会化规范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勇于开拓、探索的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普洱市的经验和做法对全省的林权社会化服务指导意义重大。他强调,一要进一步深化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要意义的认识。深化林权改革的历史地位、林权改革的内涵、林业改革的根本目的三个方面认识,使林业生产力发展出巨大的社会效益,增加林业对地方经济的贡献力,增加林农收入,实现兴林富民;二要深化对林权经营的方式认识。资本经营、资产经营、生产经营是林权经营的主要方式。生产经营包括了植树造林,森林抚育,采伐经营,林下经济等内容;三要深化对林权管理与服务的意识。林权管理的责任主要由县级林业局承担,省、市林业部门负指导督查责任;林权管理服务的内容以核发林权证、规范林权流转,服务体系与时俱进等;服务的方式要全省统一模式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他要求,下一步林权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要加大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力度,适应现代社会要求和发展;三要加快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四是构建全省林权管理和服务体系,基础在县,要互通公用,资源共享,加强州(市)平台建设;五要依托两个体系做好林权流转工作。 普洱市林业局局长秦永勋参加会议并发言,表示普洱市林业系统将认真学习领会并抓好贯彻落实。一要统一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二要加强监督指导,依法规范流转。三要不断总结创新服务模式,完善管理制度。 省林业厅林业改革与产业发展处、省林改办、省财政厅绩效管理处、西南林业大学、国家林业局昆明勘查设计院、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等有关领导,全省16个州(市)林业局分管领导、普洱市各县(区)林业局分管领导及林权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普洱市财政局、银监分局及相关商业银行领导参加了验收总结会议。(普洱市林业局 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