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采取八项措施促进农村能源建设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近年来,随着农村能源不断深入发展,元阳县沼气建池数量在不断增加,建设布局从交通便利的村寨转向边远贫困山区,呈现出交通闭塞,规模小而分散的特点,建设环境越来越差,建设难度逐年加大,管理成本逐年增加,种种因素困扰着农村能源管理者和生产者。为此,元阳县林业局农村能源工作站积极寻求新的运行机制和对策来缓解发展难题,采取了八项措施促进农村能源建设。 一是实行技术员聘用制。从2011年1月起,聘用10名取得相应职业技能资格的技术员负责全县农村能源建设。这些技术员要求诚实守信、尽职尽责、乐于吃苦、甘于奉献、技术精湛,并愿意长期从事农村能源建设服务。农村能源管理部门除正常支付相应的技术指导费外,还发放月工资300元。 二是实行施工质量负责制。技术员在项目建设要求严格按标准和技术规程施工,在项目完成3年内,实行谁施工质量由谁负责制,如技术指导不到位、建设质量不达标、隐瞒实情等违规施工,出现质量和安全问题时,项目施工技术员负责修复,并承担一切损失。 三是实行任务目标倒逼管理制。为确保按质按量完成国家、省、州下达任务目标,实行项目任务目标倒逼管理制度,加强领导、实行分工、明确责任,推进农村能源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四是实行项目进度报告制。为全面掌握农村能源建设进展情况,任务落实、物资发放、施工进度等详细信息,由技术人员于每周五将负责的项目进度情况上报农村能源工作站。 五是实行年终检查质量评估制。项目建设完成后,组织技术人员交叉检查,评选3名优秀技术员给予适当资金奖励,营造相互交流、相互促进、相互学习良好氛围,提高沼气建设的质量。 六是实行请休假制度。为便于调度和管理,要求技术员服从分工到调配,自觉遵守执行请休假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做到能随叫随到。 七、实行目标奖励制。村委会、自然村以及技术人员在建设工程中积极配合,并全面完成下达的任务,根据不同项目的规模给予安排适当的工作经费。 八、实行二次搬运费用贴补制。沼气建设水泥二次搬运费,按运输产生的实际费用农户与林业局各承担各50%,并直接补助到建池户,钢模及灶具的运输费全由林业局承担。(曾国揆罗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