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政府成功调解一起县区际林权纠纷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日前,保山市政府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隆阳区、施甸县三乡三村三个村民小组的县区际林权纠纷。 随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隆阳区、施甸县在开展确权工作中排查出在施甸县水长乡水长村境内渔洞坡头(小老猫塘)有隆阳区蒲缥镇杨三寨半坡何村民小组的一块飞地与施甸县水长乡水长村江邑坝村民小组、施甸县由旺镇永福村大村第一村民小组发生林地权属争议;同时,争议地块的一部分还在水长工业园区征占用范围内,情况较为复杂。对争议地,两县区、乡镇和村委会曾多次召集争议各方进行协商解决,但未果。之后,两县区政府报请保山市政府要求给以解决。保山市政府接到请示后,由刘刚副市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成立了隆阳区、施甸县林权纠纷调处工作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文永波任组长,市林业局局长李保国、法制局局长徐苏南任副组长,市政法委、司法局、国土局、森林公安局和工业园区管委会等单位的领导为成员,对该起林权纠纷进行调处。 该市纠纷调处工作组按照《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大林权争议调处工作力度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组织两县区政府、三个乡镇、三个村委会和三个村民小组的领导及部分村民代表到争议地现场实地踏勘,由林业工程技术人员在现地进行勘察并用地形图进行实地勾划;由争议各方提供主张权利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请两县区提出各自的解决方案。工作组根据各方提供的书面证据材料、与当事人面谈情况以及争议地现场勘查结果,本着依法依规、注重程序、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结合两县区政府提出的调解方案,提出调解建议,交由两县区进行讨论和做群众工作。经市、县区、乡镇、村、组五级的共同努力,近日,在市政府刘刚副市长的主持下,隆阳区蒲缥镇杨三寨半坡何村民小组、施甸县水长乡水长村江邑坝村民小组和由旺镇永福村大村第一村民小组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并签订了行政调解书,使涉及两县区、三乡镇、三个村民小组的林权争议得到圆满解决。(省林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