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凸显“十大成效”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2009年,昌宁县森林公安分局通过全方位的学习、教育、培训、建设、整治,队伍正规化建设取得了“十大成效”。 一是队伍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局党支部在第二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结合实际,在组织学习、深入调研、经验交流、案例分析、自我检查、交心座谈的基础上,召开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议,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面对面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问题找准、剖析到位、批评到位、触及灵魂的目的。请老党员老干部上历史教育课、到烈士陵园举行扫墓活动,重温入党誓词、人民警察誓词和中国公安廉政宣言,教育民警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制定出台了民警警诫二十条规定,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组织民警到昌宁县看守所开展警示教育,坚持对民警实行半年一次廉政谈话,向家属发出监督民警廉洁自律倡议书,形成组织管、社会监督、家属监督的民警日常教育管理格局。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启发、引导、培养先进青年进步,“七一”期间吸收了4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使不断追求政治进步的青年走进了党的阵营。以“三懂、五会”为主要内容,坚持以集中学、自学、组织讨论相结合,组织民警学法律、学业务、学科技、学解决问题的办法,深化大练兵,并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法,先后送民警到外地州警察院校培训42人次,内部组织训练49天,参训率达100%。通过教育培训,使全体民警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明显增强,业务素质明显提高,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实现了政治坚定、忠于党、忠于人民,忠诚于森林公安事业的正规化队伍。 二是纪律作风明显转变。严格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着装,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日常养成。制定了办公区管理规定等50多项行政管理制度,用制度规范民警行为举止。在日常工作中,上班、值班、开会一律严格按《规定》着装,上班、开会实行签到制度,提前10分钟签到入场,会中禁止吸烟,真正做到抓细节促养成,进一步增强了民警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年内无民警违纪违法的现象发生。 三是从优待警和谐化。坚持依法护警,科学安排警务活动,制定民警休假计划,建立民警定期体检制度和医疗档案,维护民警的正当权益,落实从优待警政策。2009年支出民警子女节日慰问、家属住院和病故慰问及民警的体检、保险费等2.6万元,缓解了民警工作压力,构建了和谐警营。 四是内外监督透明化。深化警务公开,扩大警务公开范围,强化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和公安队伍的监督;严格按照“禁令”、“条例”、制度,采取明察暗访的方法,由主要领导带队组织政工部门对各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督查,督促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了队伍的纯洁性。 五是绩效考核制度化。把工作任务细化到岗位和个人,实行个人自检自查、单位考核、班子评定的方法,严格考核,对工作不力和造成失误的,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六是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以“六个严格”规范执法办案。严格立案审批,对接到的报警案件,实行首问首办责任制;严格调查取证,办案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办案,确保取证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严格审核把关,对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严格实行办案民警、分管领导逐级审核把关和案审领导小组集体议案制度;严格执法监督,建立个案考核机制,实行季度考评制度,形成标准化、科学化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对于疑难、重特大案件,及时商请县检察院提前介入,联合审核把关,相互监督;严格规范卷宗,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对办案卷宗的规定和要求,制作了刑事、治安、林政卷宗蓝本,要求各办案单位严格按照蓝本规范卷宗;严格罚没物资管理,对涉案财物实行公开拍卖制度,严格各项程序,2009年共组织罚没物资公开拍卖5次,涉案木材81.27立方米,价值达3.7万元,杜绝了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 七是基层基础业务标准化。以“六个标准化”规范业务工作,深入林区、乡镇、村、组、林农实际走访调查,认真查阅历史资料,调查制作了一套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确、图文结合,能准确、有效地为预防、打击、控制违法犯罪提供依据的标准化辖区“三情”资料;设计、制作了一幅反映辖区全貌、明晰,为分析研究案情提供依据的标准化辖区示意图;健全并标准化制作各项行政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化规范档案资料;标准化制作门牌标志;建立标准化警务公开和法制宣传专栏。制订了不同科室的内务设置、环境卫生、警容风纪、值班备勤、服务群众等方面的规范化要求,把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个民警,严格实行民警日常生活管理制度。规范后勤管理,全力抓好警用车辆、警用器械等装备设施的管理,整合各种资源,使之最大限度地服务实战。 八是警务信息化格局初步形成。始终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积极筹措资金开通了各林区派出所的“金盾网”,全面加强社会面和行业覆盖率,初步建立了基层情报网络。 九是维稳能力明显提高。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全警动员,攻坚克难,在全县范围内连续组织开展了“春绿行动”、“候鸟行动”、“绿盾三号行动”、“缉抢禁猎行动”和“国庆安保”等专项整治行动,侦破了一大批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打掉了一批犯罪团伙,整治了林区治安突出问题,确保了林区治安的持续稳定和建国60周年大庆活动的安全。据统计,2009年全局共立破各类涉林案件140起,打击处理161人(次),其中拘捕13人,行政处罚148人(次),收缴木材计原木材积469立方米,野生树木5株,野生动物活体5只(头),猎枪23支,铲除自生大麻167株,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5.3万元,总案件与上年同比下降24.32%。 十是警民和谐关系进一步增进。以“大走访”、“大接访”、“警营开放日”和“三走进三破解”搭建起警民连心平台,推行“零距离”服务,从心理和时空上界定“零距离”服务标准和要求,在侦破大田坝乡文沧村肖某某等人非法持枪狩猎团伙案件中,坚持执法与构建和谐相统一,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活、做扎实,让群众自发检举,让犯罪分子主动投案自首,成功侦破了3起团伙狩猎案,打击处理11人,收缴猎枪12支;积极稳妥的化解涉林矛盾纠纷,2009年成功调处了涉林矛盾纠纷62起;认真分析研究涉林违法犯罪的新趋势及防范措施,及时掌握林区治安动态,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为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在新农村建设中,抽调了两名教导员到实地指导农户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2009年全局民警共为36户扶贫结对户、公益事业和新农村建设等多项捐款累计达16140元,服务质量明显改善,警民关系和谐融洽。同时,充分利用宣传月、宣传日、“警营开放日”等有利时机,深入村寨、校园、集市、林区广泛开展宣传,发放警民联系卡2万余份、宣传资料2万余份,组织群众性宣传16场次,制作宣传牌和宣传标语2860条,出宣传专栏45期,撰写的新闻稿件被各级新闻媒体刊播212条,编发信息84期,特别是一些工作措施和野生动物救助保护管理工作受到了中央级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中央电视台、四川卫视先后派记者专程到昌宁进行拍摄和采访,极大的提升了社会效应。(昌宁县森林公安分局 彭柳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