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业厅实践科学发展观促退耕还林发展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云南省林业厅通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促进了思想认识的进一步统一,促进了各项工作措施的进一步落实,促进了退耕还林成效的进一步提升,促进了退耕还林又好又快的发展。一是解放思想,促进成效提升。根据退耕还林的发展和退耕农户的愿望,坚持科学发展理念,认真调研出台了《关于做好退耕还林抚育采伐及管理工作通知》的意见,并指导农户抚育采伐及管护,提高林分质量和成效;通过加强经营管理,积极引导农户推广各地适宜的林农、林灌、林药等混种模式,开展集约经营,促进成果巩固和农林增收。二是加强指导及调研,促进工作的落实。积极组织实施退耕还林跨年度85万亩的荒山荒地造林,现完成75万亩,为计划的88%,年底核桃定植后即可全面完成。2007年己分别兑现粮食、现金补助和种苗造林补助资金107097万元、10272万元和4200万元,分别占计划任务的98%、98.3%和98.8%,年底可全部兑现;继续加强州市县的检查指导,确保工作责任和措施的落实;针对基层管理的现状和问题进行了调研,并采取有效的办法措施逐步加以解决和完善。三是积极组织协调完成规划编制工作,促进成果的巩固和发展。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要求和安排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和完成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国家已正式批复了云南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规划。2008至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总投资74.89亿元,其中国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为43.97亿元,林业项目资金为24.32亿元,占专项资金的55.3%,将全面促进退耕还林成果的巩固和发展。四是组织到期面积检查验收,确保退耕农户的利益。完成了2008年度省级退耕还林到期面积40万亩的全面检查验收工作;积极配合国家林业局昆明勘察设计院国家级核查验收工作,核查结果到期面积保存率为99.7%。五是开展退耕还林目标管理责任考评,促进责任的落实。按照巩固退耕还林目标管理责任状和《云南省退耕还林工程考核奖惩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组织省发改委、财政、西部开发办公室开展省政府对各州市执行目标管理责任状情况的检查和考评工作。通过实地检查、资料查阅、走访农户及座谈等形式,本着认真负责态度,全面客观地对责任状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和综合考核,促进退耕还林目标责任制的进一步落实。六是加强自身建设,促进能力的提升。按照解放思想大讨论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统一认识解放思想,认真分析研究退耕还林工作的存在问题,坚持科学发展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及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着力提高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履职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学习和监督,增强防范意识,用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及成效。(退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