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宜良县位于云南省中部,属昆明市近郊县,森林蓄积量达到512.4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55.83%,林木绿化率59.07%。近年来,宜良县林业和草原局不断推深做实林长制,以压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为基础,以强化森林资源源头管理为关键,以落实落细具体工作为着力点,将林长制优势转化为林草治理效能,有力推进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
在“林”字上精准发力。县林草局始终将林长制作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有力实践,强化责任意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需求。一方面,把森林资源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力抓紧抓好。先后开展了森林督查、森林核查、打击“种茶毁林”专项整治等一系列保护森林资源的行动,依法做好县域各类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全县生态公益林、天然林、自然保护区得到长效保护,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覆盖率达到100%,森林防火工作连续9年获得市级考核优秀等次。另一方面,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项目,改善生态环境。深入开展国家储备林建设、陡坡地治理、五采区治理、乔木林改造、低效林改造等重点项目。以“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目标,将“绿美宜良”城乡绿化美化三年作为推深做实林长制的有力抓手,努力把宜良打造成“绿美云南”先行示范区。
在“长”字上精确责任。推深做实林长制,就是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主体责任和主导作用。全县共设有县级总林长2人,县级林长31人,乡镇(街道)级林长33人,村级林长112人,构建起完善的县、乡、村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总林长发令机制,落实林长集中巡林和日常巡林工作要求,确保各级林长巡林次数和巡林质量。创新林长督察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各级林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优化林草生态资源管护“最后一公里”,明确村级专管员、各类护林员岗位职责、工作规范,严格实行“一村组一专管员”+“每个网格管护单元至少配置1名护林员”的源头管理模式,现聘有管护人员179名,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处置森林草原灾害和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行为。
在“制”字上精心探索。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推行“林长制”,基础在“制”的顶层设计,关键在“治”的实践探索。县林草局因地制宜制定出台“林长+森林警长”协作机制,构建责任明晰、协同配合、打防并举、治理高效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机制,形成了强大合力,彰显出显著的制度优势,释放出良好的治理效能。同时精心谋划,建立健全《二级督察督导制度》《林长联席会议制度》《林长工作检查考核制度》《林长制信息通报制度》等6个相关配套制度,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强化制度创新,有效解决林草资源保护的内生动力问题、长远发展问题、统筹协调问题,强化制度的落实落地。以林长制智慧管理平台、林长制APP为基础,兼顾其他信息系统,实现林长制上下协同、精准管理、责任上图、业务数字化,数据共享的目标,提升林长制工作整体水平。
森林和草原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推深做实林长制,就是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生态文明理念,积极保护发展林草资源,全面提升森林和草原等自然生态系统功能,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为更好地推动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夯基垒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