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制度改革档案是林改工作的历史记录和今后解决林权争议、确保林权顺畅流转、促进森林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依据,是林改工作的客观反映和真实记载,林改工作的成果能否经得起历史考验,能否让群众满意,集中体现在林改档案的质量上。弥勒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林改档案管理工作,充分认识到林改档案资料在改革中的重要性,本着对工作负责、对子孙负责的态度,把建立高质量、高标准的林改档案写进了林改实施方案。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集中保管、同步进行、规范运作”的原则,坚持“五统一”,做到“四到位”,建立“七要求”,做到了各类材料收集齐全,整理工作认真扎实,建档立卷规范,林权登记和核发林权证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得到了完整保存,确保了永续利用。弥勒县林改档案管理工作日前顺利通过国家林业局、国家档案局检查验收。 弥勒县从2007年5月启动林改以来,始终坚持将建立高标准的林改档案作为重点贯穿林改工作全过程,采取有力措施,坚持“五个统一”,即统一组织培训、统一规范报表、统一整理档案、统一档案盒柜、统一档案标准;做到“四个到位”,即领导认识到位、政策把关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督查指导到位。 为切实抓好林改建档工作,县林改办组织业务骨干和县、乡(镇)、村三级档案员进行多次培训,认真学习《国家林业局、国家档案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和《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明确林改档案的范围、内容、标准、操作程序、卷宗分类、件号、盒号、全宗号等建档的标准和方法。同时还组织相关人员到外省市实地考察学习,在借鉴外省县市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县实际,反复研究,明确了工作思路,归档材料由档案员按照林改工作类、林权类、纠纷调处类、电子声象类四大类分别收集整理汇总,装订成卷;档案盒、卷宗分类、件号等按档案局的统一标准填制;档案一式两份,县档案局保存档案原件,建档完毕后统一存放在县档案局,县林改办保留档案复印件。 本着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弥勒县将档案材料收集工作落实到林改的每一个环节中去,从资源调查摸底、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村级方案表决到实地勘界、林地流转和结果公示等,工作每推进一步,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就跟上一步,保证档案建立与林改进度同步。工作中,每一步都严格按照建立档案的标准来规范操作,领导小组进驻到村,一边进行政策指导,一边督促做好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在宗地面积计算、资源数据统计上,面对面地指导,手把手地教会;在分山到户、承包流转上,严格把关;将各村林改的每一次会议、每一次公示、资源台帐等尽量用相机记录下来,作为档案材料进行归类。 弥勒县对林改档案的建立提出了“七有”的要求。即一有组织机构:县委、县政府建立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政策法规组、纠纷调处组、技术业务指导组、档案宣传组、后勤保障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二有实施方案:县、乡(镇)、村三级都制定规范的实施方案;三有会议记录:县、乡(镇)、村三级都有会议记录,记录人、主持人、与会人员及事项表决均分别签字、盖章;四有四项公示:资源调查摸底情况公示、村级林改实施方案公示、流转情况公示、林地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公示;五有村民或村民户代表参与表决:林改方案、确权决议等必须经2/3以上村民或村民户代表同意并签字;六有规范的操作程序:弥勒县下发了《关于规范村组林改工作的通知》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确保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七有统一标准的档案:按《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 鉴于林改档案材料较多,整理起来程序复杂,要求较高。一是在平常的工作中派出业务督查组赴各乡镇实地查看林改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发现问题现场示范、整理,严格按国家、省、州档案管理的要求规范操作;二是对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材料即林权登记申请表、林权登记的权源依据、林权登记的台帐、林改成果报表等全部集中到县上统一整理归档。专门聘用了13名西南林学院的大学生和县档案局、县林业局10多名业务技术骨干一起负责档案的整理核对及装订工作,制定了计划,按步骤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实现了速度和质量双推进,使归档工作得以有条不紊地进行。 在林改材料收集整理过程中,坚持统一标准:一是统一报表,确保林改数据准确一致。为使林改归档数据准确、上下一致、统计项目类别规范,弥勒县采取了集中各乡镇档案员的办法,把下发的报表统一拿到县林改办,集中人力、设备,统一指导,同类报表同步汇总,逐项核对,实行各乡镇相互审查与县林改办最终审核相结合,既节省了时间,又达到了标准统一、高效准确的效果。二是统一输机打印,确保林权宗地材料数据与林权证证本数据准确一致。对林权勘查材料的输机及林权证的打印、发放、审批盖章等工作统一到县级由专人负责办理。三是统一形式,确保档案整齐一致。在林改建档期间,弥勒县采购了标准的档案柜,县林改办定购五层档案柜25套,采用标准档案盒,并按林改档案五大类、卷宗目录、全宗编号、类别印制齐全,并请县档案局工作人员深入一线进行指导,审核把关,确保了全县林改档案形式上的整齐一致。四是统一自查,确保林改档案质量。建档完成后,按照《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和《弥勒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逐村进行自查,先检查村级档案的五项分类是否齐全,然后检查各类内容是否翔实,选举领导小组和表决方案有无2/3以上村民签字、资源统计数据是否准确,页码、编号是否规范,各类合同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林权登记台帐是否完备,各类确权公示材料是否齐全等。通过严格的自纠自查,确保了林改档案质量。(弥勒县林业局 王智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