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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县林业局荣获“干事创业好队伍”荣誉称号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弥勒县林业局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比十争百当先锋,红河两岸党旗红”创先争优行动,积极营造“学先进,见行动;争优秀,比贡献”的干事创业浓厚氛围,实现了全县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到来之际,被中共弥勒县委员会评为“干事创业好队伍”。 一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和主体改革圆满完成,弥勒县人民政府被云南省委、省政府评为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先进集体,弥勒县林业局被州委、州政府评为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先进集体。 二是经省、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全面检查考核,弥勒县林业局被州人民政府评为“十一五”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先进集体,弥勒县林业局局长李永红被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评为先进个人,弥勒县副县长朱光建等10人被州人民政府评为先进个人。 三是加快推进新植50万亩核桃基地建设,仅2010年即采取各项有效措施种植核桃148万株(折合面积13万余亩),经红河州人民政府检查考核,弥勒县人民政府被评为2010年木本油料产业建设工作一等奖。 四是在“十一五”期间,严格按照与红河州林业局签订的《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目标责任状》的要求,切实做好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被红河州林业局检查考核为“十一五”期间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一等奖;五是经过国家林业局对弥勒县到期(8年)的2003年退耕地还生态林进行阶段重点核查验收,弥勒县2003年度退耕地还生态林面积共17696亩全部通过了国家级阶段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