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德宏州向林权纠纷调处工作发起总攻成果喜人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德宏州在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关键时刻,加强领导,集中力量,精心部署,向林权纠纷调处工作发起总攻, 使林权纠纷调处工作有了较大的突破,取得了喜人的成果。截至11月23日,全州累计排查林权纠纷7579起,已调处6962起,调处率达91.9%。其中,已实现的梁河县96.3%和瑞丽市97.2%的调处率已超过95%的年底目标。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针对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中林权纠纷调处工作难度大的实际,州委、州政府果断决策,精心部署,加大对林权纠纷调处的工作力度。 8月18日,州委、州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德宏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了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9月4日,州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全州林权纠纷调处工作会议,并从州直有关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强有力的工作组,配备了工作经费,按照“领导负责,小组包案”的工作措施,划分责任区,明确责任人,集中力量,督促指导县市际林权纠纷调处工作,并以县市际纠纷的调处带动各类纠纷的调处。州林权纠纷调处领导小组抽调的四个工作组行动迅速,短时间内就进入了角色,对各自负责的县市际纠纷进行了详细地摸底调查。通过实地勘查、与纠纷双方座谈、召开工作会等形式,充分掌握了纠纷的历史成因、现状、双方的主张和要求等,提出了合理的调处意见和方案,为纠纷的顺利调处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经过努力,工作组成功调处了39起县市际林权纠纷中的24起,调处率达61.5%. ——坚持原则,不走弯路。在调处工作中,各工作组坚持按以下原则开展调处工作:一是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的原则;二上坚持承认历史,照顾现实,互谅互让,有利于长期稳定和谐发展的原则;三是坚持走群众路线,问计于民的原则;四是注重情感沟通,注重方式方法的原则;五是坚持以协调、协商处理为主的原则;六是坚持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七是坚持针对性强,突出重点的原则;八是坚持把握尺度,控制事态的原则;九是坚持“强抽人,抽强人”,加强调处工作力量的原则。严格按照以上原则开展调处工作,确保了调处工作不走弯路。 ——强化措施,注重方法。全州各级林权调处工作机构,将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具体化,逐级分解,做到“层层有人抓 ,件件有人管,人人有责任”,上下联动,分级消化,尽可能将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在调处方法上,各地采取政策调处、经济调处、感情调处、纪律调处,以及县、乡、村、组、农户“五见面”等调处办法,真正做到“用心、用情、用智慧”,积极调处林权纠纷。对每一起纠纷的调处都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手续齐全,不留后遗症。有效的措施和方法, 确保了调处工作的质量(省林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