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作为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中心和主要的交通枢纽,成为贩卖野生动物的集散地和聚集地。由于受高额利润的驱使,非法贩卖穿山甲的活动时有发生。近年来,由于非法猎捕和栖息地的破坏,穿山甲野外种群数量急剧减少,已近枯竭。穿山甲属于特化物种,对生长环境和食物要求较高,主要分布在海南、福建、台湾、广东、广西、云南及我省的邻近之越南、缅甸、老挝等地,现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物种。
为加强保护穿山甲等野生动物,保护好现有的野生动物资源,同时进一步完善收容救护体系,提高救护穿山甲的成活率及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水平。昆明市林业局于2016年10月9日组织邀请了中科院昆明动物所、华南师范大学野生动物保护专家及宜良县人民政府、昆明市林业局、昆明市森林公安局、宜良县林业局、昆明市濒危动植物收容拯救中心的相关人员在宜良县九乡德马村委会老村村小组云南林野动物养殖有限公司召开研究讨论会议,就该公司饲养场是否具备收容拯救穿山甲的设施条件和技术力量进行现场考察评估。
通过领导和专家的地考察,查阅资料,询问穿山甲驯养繁殖的相关问题后,与会领导和专家认为云南林野动物养殖有限公司饲养场建场条件较好,设施完善,布局合理,基本达到《陆生野生动物(兽类)饲养场通用技术条件》的规范要求,具备收容救护穿山甲的场所条件。经过认真的研究和讨论,综合各种合理化的建议,原则上同意云南林野动物养殖有限公司饲养场为昆明市穿山甲收容拯救基地,对公众送交或执法机关查没后移交的穿山甲,以及野外发现的受伤、病弱、饥饿、受困、迷途的穿山甲及时进行救护。
昆明市濒危动植物收容拯救中心作为从事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的一个主体,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利用这个有利的条件和优势平台,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做好昆明市穿山甲收容拯救基地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与基地、科研等部门共同探索研究穿山甲救护饲养技术,为昆明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贡献力量。(昆明市濒危动植物收容拯救中心 鲁红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