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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林改工作取得五大成效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昌宁县自2007年5月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以来,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宣传发动工作扎实有效,群众参与积极性高,林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稳定了山林权属,增强了林农发展林业的信心。通过改革,落实了自留山政策和“谁造谁有”政策,明晰了产权,落实了经营主体,有效保障了林农的合法权益,颁发了林权证,让林农吃了“定心丸”,增强了林农管好自家林,大力发展林业的信心。二是提高了林农护林防火的主动性,森林资源得到进一步保护。通过改革,广大林农在取得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同时,也落实了管护责任,农村长期以来存在的护林难、防火难等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村民护林防火的积极性明显高涨,基本做到了“管好自家山,看好自家林”。三是盘活了林业资产,促进了村集体和林农双增收。通过改革,产权明晰、利益到人,林农敢于投入,舍得投入,愿意投入,从林业经营中得到的收益明显提高,脱贫致富信心更足;通过改革,村集体可以从林地使用费和现有林承包经营分成和林木转让款中获得长期、稳定的收入。四是激活了林业经营机制,加快了山区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积极引进林业加工企业,开发山区优势资源,同时鼓励企业以联办或定向收购等形式建设原料林基地,做到既让广大林农增加了收益,又解决了加工企业有资金、有市场、无原料的问题,实现了企业和林农双赢,促进了山区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五是缓解了农村长期矛盾纠纷,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严格落实“谁造谁有”政策,稳妥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有效化解或缓解了农村长期存在的矛盾纠纷,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