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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晋宁南滇池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专题学习湿地保护法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湿地保护法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5月31日,云南晋宁南滇池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开展湿地保护法专题学习活动暨“当好排头兵”大讨论大竞赛活动,旨在通过“学知识、晒成绩、找差距、比干劲”,引领推动湿地保护与生态修复工作,争当绿色排头兵。湿地管理局4名职工参加讨论。

首先,分管领导余波从“十个重点”为管理局工作人员快速解读湿地保护法。重点一:从湿地定义解读。湿地保护法规定,湿地的定义是指具有显著生态功能的自然或者人工的、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地带、水域,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米的海域,但是水田以及用于养殖的人工的水域和滩涂除外。重点二:从制度方面解读。湿地保护法规定国家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建立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制度。重点三:从湿地分类解读。湿地保护法将湿地分为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重点四:从湿地分级解读。湿地保护法规定,重要湿地包括国家重要湿地和省级重要湿地,重要湿地以外的湿地为一般湿地。重点五:从生态红线的划定解读。湿地保护法规定,重要湿地依法划入生态保护红线。重点六:从保护规划的编制解读。湿地保护法规定,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全国湿地保护规划。重点七:从湿地占用方面解读。国家严格控制占用湿地。重点八:从临时占用方面解读。湿地保护法规定,临时占用湿地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湿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重点九:从湿地的利用层面解读。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展符合湿地保护要求的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等活动,适度控制种植养殖等湿地利用规模。重点十:从专项规划编制解读。湿地保护法规定编制红树林湿地和泥炭沼泽湿地保护专项规划。

紧接着,管理局工作人员围绕湿地保护以及湿地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并结合各自岗位职责,查找提升业务知识、推进作风革命、强化效能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找准南滇池国家湿地公园的生态定位,构建串联“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顺时应势,破难攻坚,逐一展开交流发言。大家认为,湿地资源是晋宁区展示生态景观风貌和生物多样性的窗口,保护湿地资源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要遵循“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原则,让湿地保护法引领湿地保护工作进入法制化轨道。工作过程中,要履行自己这代人的担当和责任,宁可站着生,也不躺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