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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自然保护区发展迈入新纪元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今年10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的意见》(云政发〔2011〕225号),这是继上世纪八十年代省政府制定加快自然保护区发展相关政策以来,针对我省保护区发展制定的又一重大决策。在大跃进、文化大革命时期,自然保护区发展一度停滞。为抢救性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上世纪八十年代,自然保护区建设事业重获重视,省政府出台《关于建立自然保护区的通知》(云政发〔1981〕310号),先后建立一大批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配备人员,开展建设,抢救性保护获得巨大成功。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不顺、资金投入不足、重开发轻保护、缺乏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等问题,制约保护区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保护形势十分严峻。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我国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宝库和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生态建设日益重要的新时期,省政府提出:经过5—10年的努力,使全省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全省国土面积的8%,使典型生态系统、珍稀濒危特有野生动植物和重要生态景观得到有效保护,理顺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和社区发展机制,建成一批科研科普和生态旅游相结合的示范基地、国际合作基地,进一步巩固自然保护区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核心地位、在生态建设中的基础地位和在生态文明中的品牌地位。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的意见》从保护生物多样性、建设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树立云南的良好国际形象、打牢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基础四个方面阐述了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的思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要求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尽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管理体制,建立资金保障机制,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区管理目标责任制,加大宣传力度。要求切实做好提升自然保护区的保护成效、强化自然保护区规划、加强自然保护区法制建设、健全巡护和监测制度、科学发展生态旅游、探索国家公园管理新模式、促进自然保护区与周边社区和谐发展、搭建科学研究和科普教育平台等10项重点工作。(厅保护处蒋柱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