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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林业局“四举措”强化涉林项目资金监管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近年来,随着中央、省、州、县对林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对林业的投入也逐年加大。年初至今,到富宁县林业局帐上的项目资金达1416.26万元。为确保涉林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和规范管理,我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涉林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经常组织项目责任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涉林资金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不断增强涉林资金管理人员依法行政、廉洁行政、规范行政的观念,自觉为涉林资金的管理使用当好家、把好关。 二是实行“一检查、二报批、三拨付”制度。属于林产业发展资金的,林农或企业造林完成后,由县委督查室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到造林地块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验收合格的,报县政府审批后拨付当年造林补助款(分三年检查验收和拨付造林补助款),以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和造林成活率。 三是通过农网“一折通”发放。属于直接兑现给林农的补助(补偿)资金,事前进行公示,群众无意见后,将补助(补偿)资金拨付到村级代理中心或农网“一折通”发放,防止补助(补偿)资金以现金形式发放导致短款、截留、遗失等情况发生,确保群众得实惠。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纪委、审计及主管部门对涉林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同时,还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保证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解答群众合理诉求,保证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 由于该局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规范资金发放程序,加强资金监督检查。2010年以来,在涉林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上无违纪违法案件发生。(富宁县林业局 陈庆玲吴桂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