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宜良县被列为全省65个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县之一,由县发改局牵头,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配合,委托国家林业局昆明勘察设计院编制了《宜良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综合治理重点县实施方案(2012-2014年)》。按照《实施方案》及《年度设计》,2012年至2013年,我县共完成石漠化综合治理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85876亩(人工造林10180亩,封山育林75696亩);草食畜牧业建设:建设养牛棚圈2300m2,配套建设青贮窖8个,容积380m3;购置小型铡草机8台;小型水资源利用设施建设:改建一条灌溉引水渠长5077.2m,新建容积25m3水窖96口。2014年,按照《云南省宜良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今年的建设任务为: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35010亩(人工造林4005亩,封山育林31005亩);草食畜牧业建设:养羊棚舍4200m2;配套青贮窖容积660m3;购置小型铡草机18台;小型水资源利用设施建设:整治引水渠一条(修缮水渠2.79公里,放水口41个,机耕桥8座,沉沙池1个,平板钢闸门2个,简易施工便道4公里)。项目建设涉及竹山镇、耿家营乡、九乡乡、阳宗海林场。
为切实推进宜良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遏制石漠化扩展趋势,改善岩溶地区的生态环境,我县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宜良县成立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县领导任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林业局,负责石漠化综合治理日常事务。将石漠化综合治理纳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生态建设总体构架之中,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由县政府分管县领导与相关责任单位签订石漠化综合治理建设工程目标管理责任书。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由宜良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等相关单位召开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工作会。会议对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工作任务要求、工程监理、合同管理、招投标、县级检查验收、台帐资料收集整理等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由县财政局统一管理专项资金,实行报账制,以工程检查验收结果作为支付工程资金的依据,保证专款专用。四是加强部门配合,推进综合治理。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分工,在保护好现有植被的基础上,通过采取造林种草、陡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加强基本农田和配套小型水利建设等措施,综合治理,共同推进石漠化治理工作。五是加强执法,严格保护。加强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一手抓治理,扩大林草植被;一手抓保护,严格监管,依法保护好现有林草植被,防止石漠化土地面积扩大。
下步,各职能部门将结合各自职责,督促指导项目涉及的乡镇(街道办)、国有林场,组织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各项工作,并做好迎接省市对2012、2013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的检查验收工作。(宜良县林业局任利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