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业厅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做好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政府及其承办单位的法定职责和重要任务。云南省林业厅对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厅党组书记白成亮同志、厅长陈玉侯同志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并在党组会、厅务会等重要会议检查工作时一同检查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同时专门明确一名副厅长联系建议的办理工作。厅办公室确定了一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建议办理工作。厅机关各处室和厅属各单位也明确了一名负责人具体分管建议办理工作,并确定了能力强、业务熟的工作人员作为本处室(单位)相对固定的承办人,为建议办理提供了组织保障。在认真总结过去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健全和强化工作机制,对建议办理的程序、方法、标准等进行细化,使建议办理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1、建立统一交办制度 在收到承办的建议后,首先由厅办公室对建议进行汇总和登记,并对建议较为集中关注的热点问题、代表地区分布等情况进行分析整理,提出办理的建议方案,报分管建议办理工作的厅领导同意后,再对每一个建议提出拟办意见,按厅领导业务分工范围送联系建议办理工作的厅领导和其他厅领导审核。最后由联系建议办理工作的厅领导主持召开交办会议,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明确各处室、各单位的责任分工和办理要求。今年厅办公室还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了进一步的要求,明确了工作时限和责任。 2、建立审核把关制度 办理建议的工作人员按程序拟出初步答复意见后,送处室或单位负责人审核把关,若涉及到其他处室和单位业务的还要送相关处室和单位审核会签,经厅办进行审核把关后,再按厅领导业务分工送厅领导签发,最后由厅办公室统一印发。 3、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度 近年来,云南省林业厅对厅机关和厅属各单位实行了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结合目标责任制的实施,将建议的办理工作纳入了目标考核内容并占了较高的考核分值,使建议办理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做到了“同时部署、同时落实、同时考核”。为了便于工作协调和量化考核,防止多头办理导致“都管都不管、都办都不办”的现象发生。通过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有效防止了职责不清和推诿扯皮的现象。 4、建立督查督办制度 为确保建议办理工作得到落实,强化了督查督办力度,将代表建议全部列为督办件,提出办结时限并进行跟踪催办。由于督办到位,云南省林业厅每年承办的建议都做到了按时办结。对一些重要建议的办理,厅办还直接深入有关单位进行现场督办或参加有关调研组全程跟踪办理。 5、建立沟通协商制度 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始终坚持“先协商、后答复”的原则,通过面商、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协商形式,加强与代表在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的联系沟通。长期以来,云南省林业厅承办的代表建议,每一件都能做到先协商后答复,每一件都能让代表满意或基本满意。(徐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