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林业局“四加强”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治理工作顺利开展。为认真开展好林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我局重新调整充实了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分管领导负责抓好分管股站室的治理工作,明确局纪委办公室主抓治理工作。同时,结合林业实际,对可能存在商业贿赂行为和问题的单位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治理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和方法步骤,确保每个环节的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我局把治理商业贿赂宣传教育与廉政教育、诚信教育和法纪教育结合起来,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自觉抵制和防范商业贿赂的意识,营造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治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我局将林政股、木材检查站、林产业服务中心三个单位确定为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领域。目前,三个单位正在对今年以来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山林权属纠纷调处、林权登记发证、林地林权流转管理;森林采伐限额的审核审批;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核发管理;森林资源核查检查、林业行政执法和林政案件督办查处;公路“三乱”的治理和木材检查站的规范化建设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四是加强工作管理,逐步完善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我局从大局和长远出发,结合工作实际,正逐步完善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在业务管理方面,根据森林资源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逐步完善森林采伐管理、木材运输和经营加工监管、林地保护、林权流转等规定,逐步健全林木采伐、木材运输和经营加工的审批发证、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等行政审批许可管理的制度和规范,确保了森林资源管理行政行为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内部管理方面,签订了目标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严格执行单位内部规章管理制度,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在深化改革方面,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和解决集体林权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逐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在基础能力建设方面,充实木材检查站、林政稽查大队执法人员3人,解决公务用车1辆。同时,按照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勤政廉洁型、务实高效型”机关的要求,加大干部职工培训和教育力度,加强队伍的自身建设,从源头上杜绝商业贿赂等腐败现象的发生。 陈庆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