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框架通过县级审查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云南省昌宁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框架》于近日顺利通过县级审查。 2010年8月,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编制省级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要求通过规划,统筹协调林地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保障林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为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根据省政府和省林业厅的相关要求,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各职能机构分管领导参加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经与省林业生态工程规划院协商,由该院组织完成《云南省昌宁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大纲》和《云南省昌宁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该项工作从2011年9月份开始,现已完成《规划框架》的编制工作。《规划框架》主要阐明规划期内林地保护利用的基本战略、森林保有量、占用征收用地定额、林地保有量、林地生产率、重点公益林地和重点商品林地等主要目标和相应的调控指标,是指导昌宁县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纲领性文件和重要依据。 此次对《规划框架》的评审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主持,保山市林业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住建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电力公司、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信局、文体广电旅游局、民政局、农业局、林业局等单位相关领导和专家共40多人参加了评审。专家和领导在认真听取规划报告编写组详细汇报的基础上,经质疑、提问和讨论后,认为该《规划框架》在规划基数、规划目标、林地结构和布局确定等方面均符合省下达的规划目标;作为规划编制的纲领性文件,明确了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的和主要战略;提出了规划的林地规模、结构、布局及保护利用措施。各项规划指标符合昌宁县县情及林业发展实际。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云南省昌宁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框架》评审,同时建议项目规划编写组根据参加评审领导和专家提出的意见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抓紧进行规划文本编制,确保按期完成《云南省昌宁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编制及上报工作。(昌宁县林业局 高雪燕 杨 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