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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政府专项督查保山市中低产林改造工作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的安排,8月24—26日,由省林业厅纪检组长拉玛•兴高带队,省林业厅林政处副处长王绍斌、省林科院姜远彪、造林绿化处杨荣飞和省规划院段宏刚组成的省政府中低产林改造督察组,对保山市中低产林改造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组先后深入隆阳区汉庄镇金竹田村、永昌街道白塔村,腾冲县西山坝、古永林场现地查看了采伐更新、树种更替、综合改造不同改造方式的改造成果。并分别听取了保山市政府、隆阳区政府、腾冲县政府中低产林改造实施情况汇报。 2010年,云南省林业厅下达保山市中低产林改造任务18万亩,截止8月20日,全市完成中低产林改造11.488万亩,占计划任务的63.8%,完成投资3420万元。督察组在实地察看、座谈、听取汇报以及查阅资料的基础上,对该市中低产林改造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督察组认为,保山市在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低产林改造的意见》和全省中低产林改造推进会议精神上,措施有力,成效显著,在中低产林改造相关政策不完善和补助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不等不靠,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全市中低产林改造工作有领导、有规划、有投入、有成效。 拉玛组长针对保山市中低产林改造工作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强化领导,扎实推进;二是因地制宜,深入调研;三是超前谋划,狠抓落实;四是深化改革,创新机制。要求保山市抓住当前雨季尚未结束的有利时机,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完成2010年改造任务,认真总结中低产林改造经验,完善各项政策措施,统筹安排,做好2011年中低产林改造的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