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市涉林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认真细致
发布来源:四川仲达园林绿化工程 发布时间:2014-12-25
开远市林业局在实施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防火建设等重点项目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局“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方针政策,狠抓项目资金管理,确保林业重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运行。 一是建立领导机构,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实施。每项林业重点项目立项后,开远市林业局及时成立该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实行项目建设法人责任制,同时建立建设项目行政领导责任制,明确责任。局长为项目法人,分管副局长分别为各个项目的负责人,对项目的组织协调、建设实施、资金管理等全过程负责。对于项目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等行为的,分别追究项目法人和项目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完善制度规定,确保重点项目资金安全运行。为保障林业资金有效使用,该市林业局严格按国家和省制定的《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开远市林业局重点生态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开远市林业局财务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涉林资金配套管理制度。建立专户,配置专职会计,做到专款专用,单独建帐,封闭运行,单独核算。实行工程预算制,从制度上确保了林业重点项目资金的安全运行。同时,资金拨付除坚持按项目计划、工程进度和建设质量分阶段验收拨款外,还坚持部门联审制,项目单位先做事、后报帐,从而确保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有效地防止了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是规范资金使用,确保涉林资金使用公开透明。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拨付、管理使用等程序透明,业务流程规范。对每年兑现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开远市林业局严格按照退耕还林的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组织检查验收退耕还林合格面积,张榜公布,农户无异议后,将每年兑现的退耕还林面积、农户、资金等情况报各乡镇(处),各乡镇(处)财政所单独建帐,单独核算,开设补偿对象的专用存折户,在每年国家政策补助资金到位后立即通过打卡的方式直接拨付到补偿对象账户。 四是跟踪检查到位,确保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在监管方式上,改变过去重分配、轻管理,重立项、轻实施,重拨款、轻监管的“三重三轻”状况,把专项资金的执行、拨付、管理作为监督的重点;在监督环节上,实行关口前移,从事后监督管理转向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验收相结合的监督制度上来,形成多环节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格局,尽量早发现问题,早解决问题,避免和减少损失,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五是加强学习培训,确保重点项目资金规范操作。为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法律意识强、管理技能过硬的项目管理队伍,挑选政治思想好、廉洁自律、业务水平高的人员作为林业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的财务专管人员,组织项目负责人、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国债专项资金财政财务管理与监督的通知》、国家林业局《林业重点工程资金违规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及相关反腐倡廉、勤政廉政的有关规定,定期不定期地举办工程项目实施者和财务资金管理人员的经验交流会、培训会,并鼓励工程项目实施者和财务资金管理人员积极参加省、州市组织的相关内容的培训班,全面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思想素质和工作水平。